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8701000
附件3
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老干部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属行政管理机构,执行行政会计制度,是县委主管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县离休和副县级(含享受待遇)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2.参与制定我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3.负责检查、督促、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4.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引导老干部进一步发挥作用。总结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做法,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
5.负责对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调研,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和愿望,结合形势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报县委、县政府决策;
6.认真贯彻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工作;
7.对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及时做好慰问工作;
8.建设管理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老年大学;
9.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10.负责接待处理全县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加强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11.负责县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和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老干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暨老干部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组织引导老同志为推动嵩明加快融入昆明大都市,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委老干部局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委老干部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73.1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11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8384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本年增资,单位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73.1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1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8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本年增资,单位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老干部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145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3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本年增资,单位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0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老干部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1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83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本年增资,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确147.6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
6、住房保障支出8.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领导重视,严格把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9万元,下降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万元,下降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出勤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服务老干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145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3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本年增资,单位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委老干部局资产总额54.8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4万元,固定资产37.24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4.8833 | 17.64 | 37.2433 | 0 | 0 | 0 | 37.2433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8701111
附件4.老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9050044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