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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42654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25 14:48
名 称: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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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1000

附件3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县政务服务局,成立于 2008年5月,是县委、县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场所,下同)的建设。根据嵩明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县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三)建立联合审批制度,负责组织和协调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以及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工作。

(四)负责完善各“窗口”的办公条件,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六)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协调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部门间的计算机联网,做好局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

(八)指导、协调督查县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各园区及各镇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了实体大厅改造、信息化设备配套到位和系统标准化建设等。新大厅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缴费出证区、休息等候区、办事自助服务区、档案存放区、民政婚姻服务区、党群服务中心、照相、职工之家、母婴室等功能区域,为群众提供了办事舒适的等候区和自助办事空间平台,拓展增加了婚姻服务和民政服务功能,整合功能建设了母婴室、图书室,同时提供了免费的办事复印服务、便利的手机充电服务、完善的办事信息查询和公示服务,提升了为群众办事体验和服务能力。

2. 积极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将全县17个部门122项行政职权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中做到“让数据跑路,让群众便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2018年全年,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受理12.39万件,一次性办结12.36件,办结率99.97%。

3. 强化政务服务工作问题整改。一是督促政务服务平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完成系统数据初始化工作,实行各部门业务审批员、信息管理员、事项管理员及监管员工号实名制管理。督促各部门按照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规范性说明要求逐项有重点地开展整改工作。督促各部门完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对我县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主题分类工作进行了检查整改。督促政务服务平台窗口问题的整改。二是督促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问题整改。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行政审批“审批提交材料多”“审批时限多”“收费多”等“三多”问题整改批示要求和《昆明市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进行全面梳理,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

4. 确保投资项目审批高效运行。强化投资项目在线监管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实行并联同步审批,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大大缩短了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项目业主也不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实现了“审批不见人”。全县录入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共计191个项目,投资概算304.41亿元,其中审批类项目68个,备案类项目123个,全年无超时报件事项。

5. 投资审批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成效明显。充分依托中介超市平台,积极发挥中介超市在服务项目、节约资金、提高效率、预防腐败的作用。嵩明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公告39个,随机抽取10个,网上竞价+摇号29个,签约项目38个,履约结束48个,中标价(中标费率价)为327.61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9.9%。

6.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已经建成了“一网三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紧紧围绕“一个平台四个支撑”为重点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保障工作,在建成电子交易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工作制度、交易服务机制、依法严格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建设四项支撑工作。2018年共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案件19件,交易中心共登记进场交易项目187个,完成交易项目150个,资金节约率为:13.52%。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3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万元,增加4.28%,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了基本工资,部分人员增加工资。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整了基本工资,部分人员增加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整了基本工资,部分人员增加工资。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无项目经费。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8.2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整了基本工资,部分人员增加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1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超出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无预算数,产生的公务接待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38万元,下降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8万元,下降8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行政成本,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务院大督查、参加三八节、气排球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精简会议,节约行政成本,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网络系统维护、平台建设、网络租用、保安保洁、政务大厅和交易大厅的设备维修维护、耗材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81.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81.9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1. 995

0

181. 995

0

0

0

181. 99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资产增加了17.23万元,新增的固定资产主要是资产清查,盘盈资产17.23万元,故进行补录,未进行政府采购。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6.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7.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指政府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和资源,以政务服务平台为主要载体,以公共服务普惠化为主要内容,以实现智慧政府为目标,连接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重组政府组织架构和办事流程,重塑行政服务和公共产品,衍生新的服务主体、服务模式和服务形态,实现政务服务体系融合创新的过程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1111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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