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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56925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25 18:12
名 称: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5 18:12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601000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方略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1、执行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关目标任务;3、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06亿元,工业总产值6.5亿元,招商引资5.78亿元;实现一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21亿元。加强风险防控,偿还存量政府债务资金5334万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69万元、1.47万元,分别增长8.5%、12%。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种植粮食3.92万亩;蔬菜、花卉、烤烟分别实现产值1.3亿元、5700万元、906万元;开展农残样品检测700个。兑付各类强农惠农资金335.58万元。杨林镇、云林、官渡成功申报为乡村振兴“十镇百村”示范镇、村。杨林幸福社区改造提升及附属工程建设完工,分配入住712户。国土资源管理不断加强,罗良、大树营、老余屯、云林、落水洞等5个村审批建房160户,依法依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43宗18万m2,盘活存量土地754亩,收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20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硬化道路3公里,保养道路161公里。投资513万元改造农村用电“一户一表”6500户。投资404万元新建公厕13座。投资900万元完成大型灌区项目建设,投资619.7万元建成杨林第一自来水厂并投入使用,云林、老余屯人畜饮水管网改造工程、八步前村省级重点村项目建设全面完工。 “七改三清”工作深入推进,全年清运生活垃圾1万余吨,新建卫厕800个。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置垃圾分类点23个、垃圾桶230只。“森林杨林”建设深入推进,义务植树20.25万株,面山绿化1200亩。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及“三同时”制度,万元GDP能耗下降2.6%以上,淘汰黄标车234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协助处理环境污染事件30余起。新建污水管网10.53公里、疏通雨污管网15公里。“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投资115万元治理河道82公里,清淤5.6万m3,牛栏江出境段面水质稳定在Ⅲ类。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10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实施“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64户,实现34户8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出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6%、98%。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幼儿入园率达98.6%。新村幼儿园、云林小学综合楼建成投用,株洲长鸿实验中学入驻杨林。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兰公祠荣获全国第四批徐霞客游线标志地认证,省级文明单位通过复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0余件。加大创业就业工作力度,转移农村劳动力2529人,落实创业就业资金1300余万元。民政残联工作温暖人心,全年发放各类救济资金740余万元、救灾粮11吨。科技、卫计、爱卫工作扎实推进,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有力,组织义务献血651人,政府机关成功创建为“市级健康单位”。双拥优抚保障有力,落实双拥优抚资金142.81万元,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受理市(县)长热线253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生产、消防、交通、食药等各类安全专项检查380余次,整改隐患200余项,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办理刑事案件152件、行政案件112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专项行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良好局面更加巩固。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政府机关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1个,为镇财政所;其他11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农林水综合服中心(含农科站、农经站、林业站、水管站、农机站);

2.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社保所;

6.统计站;

7.计生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未实有人员编8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合计220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3.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及和其他收入。与上年1842.15万元增加支出361.84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1.财政供养人员增加3人预算调整增人增资;2.工资政策性调整预算增支;3.预算调整农危改项目、民族工作专项项目支出增加;4.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合计220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6.17万元,占总支出的95.11%,比上年1766.15万元增加支出330.02万元,增18.69%。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项目支出107.82万元,占总支出的4.89%,比上年76万元增31.82万元,增41.9%,支出增加的原因:项目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6.17万元。比上年1766.15万元增加支出330.02万元,增18.69%。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其中:基本工资34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3%;津贴补贴471.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8%;奖金支出17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绩效工资支出123.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7%;社会保障缴费372.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0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3%;生活补助43.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

                       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占比图(单位:万元)

图片1

图片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82万元。比上年76万元增31.82万元,增41.9%,支出增加的原因:项目比上年增加,开展民族工作专项项目支出27万元,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80.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9%。与上年1842.15万元增支304.37万元,增16.52%。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增加257.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6.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以下同)的53.58%。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统计站和财政所部门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相关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44.18万元,占2.06%,主要用于镇科协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相关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3万元,占0.12%,主要用于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相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51万元,占7.52%,主要用于镇社保所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相关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万元,占0.35%,主要用于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相关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62.72万元,占2.92%,主要用于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相关支出;

7.农林水支出530.62万元,占24.72%,主要用于农林水综合服中心和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相关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87.27万元,占8.7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镇政府机关及各部门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图

图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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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76万元,支出决算为29.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29.78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万元,下降2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万元,占15.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9万元,占24.8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7万元,占6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县级组织到国外学习考察一次性交纳的出国经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94万元,与上年263.51万元增支175.43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7396.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4.44万元,固定资产6282.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3.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6.3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96.91

1114.44

6282.47

1617.47

87.7

0

4577.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的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计划。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项目支出等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事务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601111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509314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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