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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42631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24 16:05
名 称: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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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7501000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3、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及要求。

4、开放办社,指导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个私经济加入嵩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5、负责对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

6、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负责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8、对供销社合作社系统行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9、代表嵩明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坚定不移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

2、加快社有企业的改革创新,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密切联系农民群众,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4、加快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将供销社打造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

5、抓好安全、维稳、信访工作,全力打造平安供销。

6、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供销社有事业编制数10人。2018年年末供销社实有编制人员9人,都属于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度收入合计23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上级财政拨入“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费”4.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度支出合计25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2万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2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4.1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上级财政拨入“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费”4.9万;2017年未支出的财务挂账资金2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合计24.9万元。 2017年末有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0万元,该项目资金为2017年消化供销社财务挂账资金需拨付各基层社,因项目资金年末才到账所以结转到2018年拨付给各基层社;支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费”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住房保障支出1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0.35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1. 供销社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供销社车改以后没有保留公车,故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比上一年减少0.35万元。嵩明县供销社全年没有涉及国(境)外接待,故没有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供销社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8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征订书刊、报刊、杂志等)、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银行手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供销社部门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嵩明县供销社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7501111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102610042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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