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801000
附件3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与嵩明县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拟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及其措施,制定村级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审查和上报全县扶贫开发项目。(3)组织实施和管理整村推进扶贫、易地开发扶贫、金融信贷扶贫、省扶贫重点扶持村、省扶贫安居温饱扶持村和水电路基础设施及五个一批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4)协调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对口扶贫及党员干部结对扶贫。(5)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及技术培训,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6)配合民政、残联开展救灾救济扶贫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对扶贫资金的投放管理;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7)开展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8)负责管理嵩明县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的日常事务。(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补助资金共14497400元,用于扶贫开发项目及烤烟生产。扶贫建设内容为生态能源建设:新建公厕1个29.7平方米,垃圾池3个21平方米,路灯21盏,其中太阳能路灯13盏;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庄道路17877千米,83423.3平方米;建设蓄水池3个1020立方米;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种植基地一个;人工菌(羊肚菌)种植70亩;肉鸡养殖建设4143.5平方米;项目公告碑6个。2018年完成了烤烟生产的各项任务指标,嵩明县烤烟计划种植面积26510亩,累计收购烟叶70500万担,完成收购计划的100%,实现烟农售烟收入106,452,837.37元,均价30.20元,上等烟比例74.91%,中等烟比例20.56%。其中:牛栏江50000担,完成100%,上等烟76.24%,均价30.35元;小街9500担,完成100%,上等烟72.16%,均价30.21元;嵩阳4800 担,完成100%,上等烟69.90%,均价29.86元;杨林6200担,完成100%,上等烟72.28%,均价29.23元。“短、平、快、稳、好”的按时圆满完成了2018年烤烟生产、收购计划任务,为全县烟农增收、脱贫攻坚、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辖2个部门科室,为综合办公室、项目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6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的扶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万元,占总支出的4.5%;项目支出1186万元,占总支出的9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的扶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级别变动增资及职工增加目标考核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3万元,减少了43.2%,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的扶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业生产支持补贴3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6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24万元;生产发展337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93万元,减少41.8%,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入的扶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年初没有预算。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只有公务接待费,年初没有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2万元,增长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万元,增长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安排会议次数多,上级相关部门来检查、督察,业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及下属科室(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安排会议次数多,上级相关部门来检查、督察,业务接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及下属科室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相关使用情况)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4万元,固定资产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77 | 544 | 33 | 0 | 0 | 0 | 33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为1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56万元,项目经费1450万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56万元,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入的100%;项目经费支出1186万元,占项目经费收入的81.8%;项目经费结余264万元,占项目经费收入的18.2%。(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附件:
附件4.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3023730400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8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