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1000
附件3
嵩明县农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的农业开发战略发展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农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制定我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推动农业向品种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3.制定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兴林战略,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所业务工作。
4.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负责农村信息统计和农业生产情况、农产品市场信息工作;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食品的开发管理;负责全县农业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农业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5.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教育、维修、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接受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维护农机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研究制定全县渔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渔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辖区范围内的渔政执法;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实施水生动物养殖的人才培养及新技术推广。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按照“种养加统筹、产供销一体、一二三融合”的思路,扶助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菌类种植、畜禽养殖、产品加工等产业建设,完成产业扶贫规划,制定我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确定牛栏江镇大箐村委会为产业扶贫示范村,以“合作社+村委会+种植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运作模式,确定了10户建档立卡户作为示范户10户,并推广示范玉米套种山药豆20亩。完成玉米产业培训3期205人,发放技术宣传资料1500份。
2.狠抓落实,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县快速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入户调查表》的填写、审核、二轮公示、农户签字工作完成74个村(居)委会,占全县应确权村(居)委会的100%。二是测绘工作开展的外业调查即测绘、指界、制作图斑、数据入库、核对等工作已完成74个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578个,农户5.6124万户,占应确权总农户6.1042万户的91.9%。面积39.37万亩,占国土二调面积的98.4%,占承包地面的207%,涉及调查地块26.9938万块。三是质检已完成74个村(居)委会、347个村(居)民小组、1734户承包户、1.05万块耕地的外业调查、复测等质检工作。四是档案整理工作中标公司已进场开展工作。五是共建立土地承包登记薄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均为5.6124万户,均占应确权总农户的91.9%。六是颁发74个村(居)委会《土地经营权证》5.6124万本。
3.规划引领,实施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
构建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粮、烟、畜、菜、花、渔等优势特色产业扩规模、上档次,增效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粮食产业情况。以高产创建作平台,科技创新为支撑,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8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计划20.6万亩,总产考核6.3万吨。完成小春粮食播种9.5万亩,占计划的100%,其中小麦2.8万亩、大麦2.2万亩、蚕豆1.7万亩、豌豆1.8万亩、马铃薯0.7万亩、杂粮0.3万亩,小春粮食总产量1.66万吨;完成大春粮食种植面积11.1万亩,占计划的100%,其中,完成玉米种植面积8万亩、完成水稻种植面积1万亩、完成豆类种植面积0.6万亩、完成杂粮种植面积0.5万亩、完成马铃薯种植面积1万亩,预计完成大春粮食总产4.7万吨。完成水稻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2片,面积3.125万亩,其中,完成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2.12万亩,完成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1.005万亩,占计划的104.2%;完成粮食作物间套种10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有机水稻推广种植面积2020亩,占计划的101%。
蔬菜花卉产业情况。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计划31万亩,总产计划63万吨,总产值计划9.1亿元,全县预计完成蔬菜种植面积31.3万亩,占计划的100.9%,完成蔬菜总产63.8万吨,占计划的101.2%,完成蔬菜产值9.31亿元,占计划的102.3%;花卉种植面积计划2.63万亩,鲜切花产量计划8.9亿枝,总产值计划9.02亿元,全县预计完成花卉种植面积2.632万亩,占计划的100.1%,完成鲜切花产量8.96亿枝,占计划的100.7%,完成花卉总产值9.03亿元,占计划的100.1%;全县完成烤烟种植面积2.466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烟叶收购7.05万担,占计划的100%,烟叶产值达1.1亿元,实现烟叶税2000万元。
渔业产业情况。全县完成渔业养殖面积4743亩,其中:池坝塘养殖面积1670亩,水库养殖面积2473亩,稻田养殖面积600亩。全县水产品总产量预计1000吨。
生产经营情况。构建生产体系,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大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构建经营体系,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都市农庄、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6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30家,从事花卉蔬菜种植的32家,从事畜牧养殖的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3家,按产业划分,种植业类的共 167 个,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82.3%,其中:蔬菜类种植专业合作社119个,占58.6%;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7个,占3.5%;干果、鲜果、药材、苗木等种植专业合作社31个,占15.5%;烟草种植专业合作社5个,占 2.5%;养殖类专业合作社24个,占12%;加工等级专业合作社12个,占6%。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超过5241户,带动农户12000户以上,规模销售农产品产值超过1.1亿元。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载体。根据云南省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方案的要求,规划10个都市农庄项目,昆明晨农精品农业科技示范园都市农庄建成营业,云南锐鑫菱荷水乡都市农庄通过项目进行规划评审,并上报昆明市认定市级都市农庄。该都市农庄2016年8月开始动工建设,占地面积约800亩,以嵩明地方花灯文化展示厅、果树种植、生态修复、有机蔬菜温室、鲜花大棚、水果打造、生态旅游设施、农家小屋、水资源综合利用设施、有机餐厅、康体中心、健康游泳池、户外餐厅休息区、采莲荷塘、观月亭及其他附属设施为主,项目计划总投资2.33亿元,目前,基本建设并部分投入使用。推广智慧农业,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快农业由单一增产向全面增收转变。建成蔬菜互联网自动化喷灌与可视化追溯体系建设100亩,示范带动周边农户进行互联网+种植业(智慧农业)蔬菜产业发展。加强农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昆明农业信息网、中国嵩明网发布农业最新动态及价格信息439条;利用“三农通”信息服务平台为全县7万多移动用户发布有针对性的生产、生活、农产品供求和价格、农业科技、务工等实用信息200条。
农村能源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2018年完成嵩明县废弃果蔬规模化大型生物天然气扫尾工程,完成投资2.001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地方投资300万元,企业自筹15718万元),建设规模:3300立方干式厌氧发酵罐4座,厌氧反应器2座,3000立方储气柜,配套建设预处理车间、沼气提纯车间、有机肥车间、除臭车间、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年产生物天然气565万方立方米。全年完成投资1.966亿元,开始投入运行生产。全年完成省柴节煤炉灶850眼,占计划的170%,完成太阳能热水器200台,占计划的100%。培训沼气综合利用和安全管理使用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份、安全管理使用手册600余份。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完成秸秆还田5.895万亩,占计划的147.3%;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72万亩,占计划的118%,全县设立农户用药调查监测点10个,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
4.改善条件,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2018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建设工程项目5000亩,投资7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00万元,地方政府(省、市、县)投资150万元。项目安排在牛栏江镇水海村委会、腰站村委会实施。 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范程序,经设计、招标等程序,工程2018年3月20日开始动工建设,2018年6月8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源头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巩固
进一步强化农业生产源头管理,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强化农业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强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和使用指导,大力宣传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从源头上减少非法添加、滥用乱用现象。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让老百姓吃上健康、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全年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2万多份,《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画4000多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6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7次。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内容,制定嵩明县2018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年累计出动100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6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涉及种子、肥料、农药、兽药、渔机渔具、农机等各种涉农投入品。全县共抽检蔬菜样品3326个,合格率98.65%;完成3家蔬菜种植企业的6个蔬菜品种“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6.提升装备,农机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
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 共出动执法车辆34车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共检查拖拉机120台次,安全宣传教育125人次。全县共办理拖拉机落户38台,转出1台,县内过户8台,变更发动机1台,拖拉机年度检验371台,拖拉机驾驶证申领考试49人,换发驾驶证322本。农机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国家、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全县完成主要农作物耕种收20.6万亩,其中,大春完成耕种收11.1万亩,小春完成耕种收9.5万亩。全县小麦种植面积 2.8万亩,机械收割1.2万亩,机械收割率42.9% ;烤烟种植 2.466万亩,机耕 2.3万亩,机械作业率 93.2%,深松1万亩;花卉、蔬菜种植33.932万亩,机耕 16.3万亩,机耙5.8万亩,机械作业率 91.8% ,全县综合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 54.2%。
7.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举措进一步增强
2018年我县计划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资金1285万元。完成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483.3万元,占计划的115.43%,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21.6万亩,其中:大春粮食播种面积11.3万亩,小春粮食播种面积10.3万亩,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信用社 “一折通”兑付到农户手中。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投保面积7.612万亩,其中,玉米投保面积7.1797万亩、水稻投保面积0.4243万亩。投保金额116.451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农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嵩明县农业局机关(行政);
2.嵩明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参公);
3.嵩明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和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4.嵩明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5.嵩明县种子管理站;
6.嵩明县植保植检站;
7.嵩明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8.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9.嵩明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监测站;
10.嵩明县经营管理站;
11.嵩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2.嵩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3.嵩明县渔业渔政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农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编制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农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速度快,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所以支出数也在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6万元,占总支出的60.6%;项目支出1518万元,占总支出的3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所占比例由上年的49.3%增加到今年的60.6%,项目经费所占比例由上年的50.7%降到今年的39.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速度快,项目经费却呈负增长态势,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所以支出数也在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速度快。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达4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县财政经费紧张,只能优先保民生和重点工程导致项目支出缩减。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食品安全事务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771.5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35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18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40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345.52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25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30.5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速度快,项目经费却呈负增长态势,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所以支出数也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用于保障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专项经费支出151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年初没有预算。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没有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万元,下降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万元,下降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推行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制度,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加强公务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占64.1%;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占3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嵩明县农业局及下设科室站所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嵩明县农业局及下设科室站所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推行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强化审批制度,加强制度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嵩明县农业局及下设科室站所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相关使用情况)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农业部门资产总额18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3万元,固定资产6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96 | 1263 | 633 | 422 | 144 | 0 | 6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土地确权登记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为297万元,在项目绩效自评中该项目资金为1871万元,是2015-2018年累计财政拨款,绩效自评也是该项目三年的整体绩效评价。(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附件:
附件4.嵩明县农业局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3022719206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