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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15683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22 10:53
名 称: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2 10:53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701000

附件3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是隶属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局,属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范围内的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职业年金、工伤保险核定、管理、支付等服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含离退休人数)33630人,完成目标任务33100人的101.6%,征缴基金20326.3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6318.42万元的124.5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含离退休人数)8650人,在职参保缴费人数6325人,完成目标任务6300人的100.4%,完成基金征缴1655.0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5249.47万元的108.53%,职业年金征缴入库3560.93万元,全面完成基金征缴任务。工伤保险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和企业共有976个,参保人数31965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31800万人的100.52%,征缴入库工伤保险费1455.1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48.33万元的116.57%,圆满的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2. 职业年金管理与记实。我局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局的工作要求,完成了归集户的开户及职业年金做实工作,2018年职业年金做实691.05万元。

3.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管理工作,做到个人帐户建立、合并、结息、封存、恢复、维护及时准确,对退保(收)等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共办理在职转退休200多人,退保(收)40余人办理信访人参保4人,两参人员补缴30余人;帐户合并及信息维护100余次,办理省内外转移20余次。

4.切实保障参保职工依法享受待遇。2018年嵩明县社会保险局发放企业职工退休金12636.40万元,涉及5116 人;机关事业退休金12224.43万元 ,涉及2325人;完成了7171位退休人员的调待增资工作,企业职工增资共511万余;机关事业增资共330余万元。支付工伤待遇1012.42万元,涉及人次921人次。足额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两费”,435.67万元,累计人次148人次。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100%。

5.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基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社保资金使用、管理、核算规范。今年共接受各项基金检查六次,通过各级检查和本单位的自检自查,我局对、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多形式开展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切实加强内部业务及对参保企业的稽核检查 ,稽核出冒领养老金人员29人,追回冒领基金9.54万元;通过实地清理、催缴、确认,清缴企业养老保险欠费共计 1045.35万元;清缴回收工伤欠费共计63.69万元。

6.抓党建、促发展 。紧抓基层党支部规范达标建设契机,努力提升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及经办服务水平,至11月初被评定为“三星级”党支部并授牌;充分应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平台,狠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教育;持续开展“四亮四创四评”活动,从细节入手抓好抓实党员干部的承诺践诺工作,在社保服务大厅建立了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7.其它工作: 一是2018年共完成业务资料整理归档立卷854卷,共27384件,积极推进档案标准化建设。二是多形式积极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宣传活动,举行专题培训,进行政策解读;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各单位人事主管、安全员及部分职工代表、职工家属等500余人。三是组织全局职工助力脱贫攻坚,社保局党支部利用农民务工增收的挂镇包村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嵩明县社会保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09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预算收入增加473.03万元,主要原因:1、代财政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632万元,较2017年代报275万增幅较大;2、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支出增加;3、“813”人员等离休干部津补贴增加;4、2017年10月分别调入和考入一名公务人员,2018年总体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省属企业社会化管理费17.6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09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7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预算支出增加473.03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原因在基本支出情况中做详细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75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支出增加473.03万元,主要原因:1、代财政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632万元,较2017年代报275万增幅较大;2、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支出增加;3、“813”人员等离休干部津补贴增加;4、2017年10月分别调入和考入一名公务人员,2018年总体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省属企业社会化管理费17.6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预算支出增加473.03万元,主要原因:1、代财政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632万元,较2017年代报275万增幅较大;2、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支出增加;3、“813”人员等离休干部津补贴增加;4、2017年10月分别调入和考入一名公务人员,2018年总体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省属企业社会化管理费17.6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264.3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代发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代财政报中央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共计805.3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0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按县财政统一预算安排,2018年度不在单独进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全年“三公”经费从办公经费中开支,因此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63万元,下降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自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条例出台以来,我局本着厉行节约,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的接待范围、完善接待流程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标准,2018年全年公务接待费用得到进一步压缩。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社保基金、单位内控检查工作及相关社保业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两名工作人员(1人考入、1人调入),人员办公经费增加;2、因新社保业务系统上线,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机关养保清算等工作开展,培训会议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社会保险局资产总额126.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1.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39


71.39

40



31.39



5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已按时上报县财政归口科室社会保障科和绩效科,绩效自评报告已报送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县财政局,并按要求在嵩明县政务公开网中国嵩明网上公开。因本局无项目支出,全年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附件4.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20191022095009512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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