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57004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22 10:37
名 称: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2 10:37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401000

附件3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开展城镇就业、农村就业和城乡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业产业转移就业工作;统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引导性培训、技能性培训、创业培训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民就业工作情况

2018年度昆明市下达我县促进农民就业培训任务12650人,其中:引导性培训10000人,技能培训22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300,农民创业培训150人;农民转移就业任务12000人;新增农民就业收入1.6亿元。截止2018年10月,全县共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2768人,占目标任务的100.9%,其中引导性培训10085人,技能培训221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312人,创业培训154;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194人,占目标任务的101.6%,其中省外就业272人,省内县外818人,县内11104人;实现转移就业收入16835.95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05.2%。

2.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农业创业示范村、创业之星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昆明市下达我县创建农业创业孵化基地指标1个、创建农业创业示范村指标2个、创业之星指标1个。截止10月底,我县已在嵩明县职教园区兰茂星城开展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在杨桥街道龙街居委会、小街镇小街社区开展农业创业示范村创建工作,在云南雄灏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创业之星创建工作。10月15日,经昆明市农就办组织的检查组进行考核验收,涉及的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农业创业示范村、创业之星均达到市级创建要求。同时,今年在嵩阳街道龙街社区开展创业培训1期51人;在小街镇小街社区开展创业培训1期42人、育婴师技能培训2期3班153人。

3.昆明市与朝阳区就业扶贫“四个五”行动计划

2018年昆明市下达我县与北京市朝阳区就业扶贫行动计划任务为:招聘会6场,技能培训700人,向朝阳区内转移50人,向北京周边省市转移50人。截止10月底,我县共开展招聘会9场,占目标任务的150%;开展技能培训735人,占目标任务的105%;向朝阳区转移82人,占目标任务的164%;向北京周边省市转移51人,占目标任务的10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标准调整。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标准调整。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培训就业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标准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培训就业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未通过年初预算审批。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标准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48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是未做“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71万元,下降5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1万元,下降50.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64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单位内部控制,节约成本、灵活运用办公资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费、电脑及打印机耗材、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资产总额6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73万元,固定资产5.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15

61.73

5.42

0

0

0

5.4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已于2019年9月11日公示在中国嵩明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的支出。


附件4.嵩明县培训就业办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1030625756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401111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