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201000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共青团嵩明县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团嵩明县委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嵩明县委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嵩明县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嵩明县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嵩明县的领导机关,在中共嵩明县委和团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共青团嵩明县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围绕党政,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突出抓好精准扶贫,协助开展相关大型公益活动;二是加强品牌,开展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节庆节点主题活动;三是夯实基础,不断规范团员发展工作,严格机关工作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共青团嵩明县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车辆人员
第二部分 共青团嵩明县委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共青团嵩明县委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99.1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18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因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1月1日才从县委办分离,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99.1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因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1月1日才从县委办分离,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单位:万元 | |
年度支出合计 | 99.1828 | 100% |
基本支出 | 99.1828 | 100.00% |
项目支出 | 0 | 0.00% |
上缴上级支出 | 0 | 0% |
经营支出 | 0 |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 | 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共青团嵩明县委年度用于保障共青团嵩明县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828万元。因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1月1日才从县委办分离,故无上年数据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16%。
基本支出情况 | ||
单位:万元 | ||
基本经费支出合计 | 99.1828 | |
人员经费支出 | 82.1698 | 82.84% |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17.0130 | 17.1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共青团嵩明县委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1月1日才从县委办分离,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1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38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1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 ||
单位:万元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1.3837 | 82.05%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9781 | 13.09% |
住房保障支出 | 4.8210 | 4.86%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我单位上年度合并与县委办,2018年与县委办分离进行独立核算,上年度无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开展活动、会议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青团嵩明县委资产总额53.71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6375万元,固定资产6.08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报废报损资产。我单位上年度合并与县委办,2018年与县委办分离进行独立核算。上年度无数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3.7191 | 47.6375 | 6.0816 | 0 | 0 | 0 | 6.0816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2018年1月1日起,新独立核算单位,与上年不相比。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全市统一政策和收支管理。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7.转移支付:又称无偿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8.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
9.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求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10.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11.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201111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样表201910181000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