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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42615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21 16:48
名 称: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1 16:48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1000

附件3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行政、滇池保护、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大型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县域内江河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制度及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拟定节约用水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标准,拟定水源地及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乡镇之间、部门之间涉水事务。

5、对水利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给、排水发展工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对给、排水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财务等经济调节的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务行业的国有资产。

6、组织编制并负责报审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重点水工程建设项目的上报和审批、实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主管水利、人畜饮水和城镇给排水工作,指导农村用水协会的体系建设。

7、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8、负责对嵩明灌区建设和改革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滇池管理局行政职能;对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及综合防治和县域内水源地保护监督。

10、负责嵩明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1、负责全县水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县际河流嵩明段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工程;组织指导水工程的保护和安全监管。

12、负责嵩明县大石头水源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点项目有效推进

(1)嵩明大型灌区历年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5489.59万元,项目涉及嵩阳灌片、杨林灌片、小街灌片、牛栏江灌片共24条灌排渠总长22.26km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造节制闸6座,配套或改造分水闸、人行桥、农用桥、闸涵等渠系附属建筑物共66座。控制灌溉面积5.81万亩,控制排涝面积4.37万亩。项目于2017年12月份正式开工建设。截止2018年6月中旬,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目前正进行扫尾工作。

(2)县第二自来水厂原输水管道工程,工程总投资599万元,工程建设安装DN600球墨铸铁管4.2km,DN400球墨铸铁管1.5km。截至六月底工程已经全面完工,并开始供水。

(3)干河水库扩建工程,该项目估算投资1.5亿元,计划2018年开工,2020年完工。该水库为新建小(1)型水库,总库容507万立方米,兴率库容380万立方米,项目的建设主要解决县城片区供水矛盾,是县城发展的重要水源保障。截至目前,前期工程已开工建设,施工单位已完成施工道路放线,临时用房场地平整,正在进行临时施工道路施工。

(4)葛根塘水库与虎头坡水库连通工程,项目初步规划进口段853米,隧道段2235米,估算投资为3200万元,计划年调水150万m³,项目的建设将解决长松园片区发展的供水矛盾,为嵩明县的经济增长奠定基础。2018年7月设计单位已经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目前正积极与社会资本协商对接争取建设资金,待投资模式确定后开展项目评审。

(5)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水厂建设项目,该项目拟解决牛栏江镇上马坊村、下马坊村、四营村委会及罗帮村委会,服务人口共计5000户18354人,工程概算总投资896.46万元,其中一期概算总投资517.97万元,二期概算总投资378.49万元。8月13日县水务局、牛栏江镇及各参建单位到嵩明县牛栏江镇施工现场召开开工动员会,并于9月27日开工建设,建设用地、林地手续同步进行。目前,已完成进场道路挡墙基坑开挖和厂区场地平整。

(6)嵩明县牛栏江镇小新街片区供水工程建设(果子园水厂),该工程主要供水对象为拟解决牛栏江镇小新街片区以及工业园区的供水问题(其中小新街片区包括小新街村委会、果子园村委会、古城村委会),供水范围内现状供水服务人口共计17481人。建设规模3000m3/d净水厂一座,包含配水井、反应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加药加氯间、综合楼等附属建筑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水厂占地3.53亩,设计概算总投资为577.2万元。项目区水源为大坪地隧道口水源点、三家村水库水源点。该项目于2018年9月12日由嵩明县发改局以嵩发改复〔2018〕56号文件批准投资建设。现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预计2018年12月底开工建设。

(7)嵩明县龙喜闸除险加固工程,该项目批复总投资1166万元,龙喜闸的重建不仅能彻底消除工程安全隐患,也有利于河道防洪、农田灌溉作用的充分发挥,可进一步改善1.9万亩农田的灌溉条件,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目前已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招标工作,由于受雨季的影响,工程于2018年9月27日开工建设,预计到年底完成投资300万元,完成形象进度25.7%。

(8)牛栏江镇腰站村委会官庄村山区“小水网”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老坝(坝塘)进行除险加固,改造完善灌溉和人饮管网,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8万元。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老坝的运行安全隐患,改善678亩旱地灌溉问题,有效提升官庄村2000多人饮水安全问题。目前招标投标工作已完成,并于2018年11月19日开工建设。

2、水利扶贫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属的164件供水工程进行全面水质检测,送检合格率达69%。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政府对检测未合格的地点采取具体针对措施,保障饮水水质达标。截至2018年9月中旬,通过各级和相关部门努力,采取安装净化设备、改造老旧管网等措施对前阶段检测不合格的地点进行整改,现我县建档立卡户涉及的164件供水工程水质检测100%合格。二是实施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拟解决东村社区居委会、匡郎村委会、大箐村委会、荒田村委会,总受益人口为0.4668万人,设计供水规模564.83m³/d,拟建设内容为安装净化消毒设施、安装管道、新建水池等,工程总投资为217.37万元(其中,市级补助200万元)。该项目分别于9月27日、10月11日进行施工、监理开标,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开工动员会,现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预计11月底完工。三是及时兑现直补资金489.84万元(共兑现16234人),结合我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计划完成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1件。11件项目批复总投资1006.1元,截至目前,已完工10件,杨林镇张官村委会引水管网改造项目完成形象进度的85%,共完成投资952万元,预计年底前全面完工。

3、防汛抗旱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提前启动防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于5月1日起启动防汛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灾情上报制度。二是组织召开了2018年县防指成员单位会议,认真分析预测今年汛期天气情况,对全县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嵩明县2018年防汛工作方案》。三是编制完善度汛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度汛方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应急通讯设施,按要求编制完善度汛方案,一河(库)一策,并报相应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审批或备案,针对病险程度大的水库采取空库运行。四是深入开展防汛排查检查,汛前对县域内主要河流水库进行全面巡查,县水务局班子成员组成三个防汛指导组,分别对各镇(街道)防汛工作进行对口业务指导与工作协调。对全县各乡镇(街道)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督查,针对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及时整改。五是不断补充完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并组织两场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提高抗旱防洪指挥部的工作能力,增强群众遇到山洪灾害时的自救和逃生意识,锻炼镇和村委会防汛抢险队伍和各响应部门应急能力。六是依托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先进的管理系统,形成监测网站,实现水库、灌区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大幅提升防汛工作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同时有效提高灌区的用水效率。

4、水政水资源管理不断强化

(1)不断强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7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一是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节水措施方案审查程序,认真开展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新建项目节水审查7件,验收2件,备案6件。二是2018年对全县314户有取水许可证用水户下发了年度取用水计划,年审批计划水量10911.47万立方米。同时将月用水量大于100方以上非居民自来水供水用水户纳入节水计划管理,非居民计划用水率达90.54%,圆满完成非居民计划用水率达90%的目标任务。三是水平衡测试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完成水平衡测试企业(单位)5家,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5家。

(2)加大水法规宣传贯彻力度。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专题宣传和日常宣传,宣传以突出节水和用水安全为主题,采用关注“嵩明水务”微信公众号、发放节水宣传资料、新闻媒体报道等宣传方式,共制作宣传标语7条、展板7块、发放宣传单3万多份,手册1000册,手提袋70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受宣传人数8万多人。

(3)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一是完成2018年完成上游水库建设隔离栏工程2583.5米,警示牌7块,投资38万元。二是加大水源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年来共巡查40多次。三是规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卫生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完成了30个农村安全饮用水监测点的出厂水和末梢水取水样与样品送检工作。并对近期提升改造农村饮水工程4个水源点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四是依法行政,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今年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件。依法征收行政性收费,截至目前,共征收水资源费209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16%,审批了6件水土保持方案,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7万元。

5、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完成我县“一河一策”(初稿)编制工作。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县“一河(库)一策”编制工作,为河长治河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我县“一江八河”及县管三个中型水库“一河(库)一策”进行编制并完成初稿。其中大石头水库及牛栏江的“一河一策”已经过市河长办评审,现正在审查。二是开展“河长治河、河长清河”等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下,县河长办先后组织开展“河长治河、河长清河”等行动,自实施“河长清河”专项行动以来,我县已累计投入整治人数5200余人,清淤河道100多千米,清理各类垃圾3100余吨,投入整治资金500余万元,其中我县杨林镇、牛栏江镇今年首次使用水上挖机对杨林河罗良翻板闸段,放马桥段进行了彻底清理,河道面貌焕然一新。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湖长制工作,按照中央今年年底全面深化湖长制工作要求,编写了《嵩明县全面深化湖长制实施方案》(初稿),并按照程序向34家成员单位及联系部门进行了意见征求。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县政府常务会上会材料。

6、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嵩明县主城区海绵建设(三年)试点实施方案》于2018年6月28日提交嵩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并于6月29日经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二是列入2018年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七个项目正常推进,其中2个海绵型建筑小区建设项目、3个海绵防洪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完工,2个海绵型道路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水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图1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末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359.5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9.52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2.39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在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上有所提高。



图2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末收入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209.6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6528万元,占总支出的31.3%;项目支出3577.04万元,占总支出的6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38.099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55.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正常调资,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工程支付进度不够,结转下年按工程进度正常拨付。



图3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末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2.65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099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正常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



图4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末基本支出占比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7.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5.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程支付进度不够,结转下年按工程进度正常拨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基金1283.48万元; 龙王庙水库新建工程、上游水库引水工程等2089.56万元; 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0万元;其他小型水利工程4万元。



图5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末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9.6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与上年对比增加2327.61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在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上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4769.6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392.6426万元;项目支出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基金1283.48万元; 龙王庙水库新建工程、上游水库引水工程等2089.56万元;其他小型水利工程4万元;

8. 住房保障(类)支出107.0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



图6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1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3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286万元,完成预算的9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39.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没有安排资金,车辆运行费预算安排3万元资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58万元,下降2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8万元,下降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历行节约措施,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86万元,占71.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占2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28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务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行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大型灌区建设的职能职责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23批次236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5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改革后差旅费及车改补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水务局资产总额2197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4.05万元,固定资产20607.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2.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971.34

1364.05

20607.29

244.65

37.56

0

20325.0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50.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1111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1-14表2019101804513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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