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2401000
附件3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县土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土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土地储备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
2.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储备计划,与相关部门协商统一后,报县土地储备委员会审议批准。
3.负责按照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做好土地收储以及开发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积极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4.配合财政部门编制和报批年度土地出让资金收支项目预算,按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储备出让收支进行预决算管理。
5.负责申报土地储备项目的宗地规划条件。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储备项目的储备方案并报批。
7.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储备项目实施交易。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完成县下达2018年土地收储目标任务的104%;完成县下达2018年度土地储备方案编制报审目标任务的204%;引入社会资金,完成汽车销售城土地收储项目、兰茂大道旁土地收储工作;完成浙商科技园、2012年大坡脚低丘缓坡土地收储等项目征地拆迁及土地收储工作及征转报批工作;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点龙保片区二期、长松园片区二期、杨林集镇片区新增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县直机关挂钩联系村(居)委会相关会议精神,推进小街镇五条沟村7户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嵩明县执行联动单位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要求,配合县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开展了相关企业资产查封工作。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土地储备工作统计台账,及时统计上报土地收储面积、储备方案编制、农转征报批等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土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嵩明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土储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土储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27.7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74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度收入106.3487万元,2018年度收入比2017年度增加21.3914万元,增加的全为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依政策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土储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27.7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40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支出106.3487万元,2018年度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21.3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依政策调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土储中心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7401万元。2017年度支出106.3487万元,2018年度比2017年度支出增加21.3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依政策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土储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为0万元。对比无变化。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土储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度支出106.3487万元,2018年度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21.3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依政策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为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支出。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6.7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9%。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和办公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9.5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为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土储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5万元,完成预算的52.68%。2017支出决算为1.4503万元,与上年相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1302万元,原因为公车老旧维修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1.3873万元,完成预算的46.24%,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9331万元,与上年相比,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0.4542万元,原因为公车老旧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193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72万元,与上年相比,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324万元。主要原因为我中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3万元,占87.78%;公务接待费支出0.1932万元,占12.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收储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收储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土储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7401万元,2017年度支出106.3487万元,2018年度比2017年度支出增加21.3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依政策调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土储中心资产总额300.0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3.6033万元,固定资产106.4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年末资产减少8.71%,主要是货币资金支付使用后减少,负债减少12.88%,主要是应付款支付增加,应付款余额减少,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0.0753 | 193.6033 | 106.472 | 0 | 33.2 | 0 | 73.272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7.土地储备: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2401111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18年决算报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