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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57003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6 17:02
名 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6 17:02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601000

附件3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离退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纳入社保基金支付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登记、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用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职称改革工作的指导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积极吸引各类人才来嵩工作。

8、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办法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核)工作。

9、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人社局机关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健全公务员考录工作机制,做好公务员招录各阶段工作,我县政府系统共招录14名公务员。不断优化考评奖励机制,完成全县政府机关科级以下856名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我县2017年新录用的16名公务员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组织10名公务员参加2018年昆明市“双基”公务员教育培训,10名基层公务员参加2018年昆明市公务员理想信念教育示范培训,组织1名公务员参加第6期少数民族公务员特殊培养班。做好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为我县考核不称职1人办理降职,为受行政撤职处分2人另行确定非领导职务。为3人办理调出手续,11人办理外县调入手续,3人办理县内调动手续。全力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做好嵩阳街道析置相关工作。

2.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成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审批及招聘组织工作,2018年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人,现2018年新聘用事业人员已经上岗。聘用10名2018年毕业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到我县乡镇卫生院工作。转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名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开展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截至目前,共推荐申报77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7人,副高级职称273人,中级职称391人,初级职称91人。共推荐30人参加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其中技师7人,高级工17人,中级工6人。依申请完成2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完成教育系统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1329人的岗位聘用及岗位认定工作;完成其他系统符合条件的74人岗位聘用及岗位认定工作。做好人才推荐申报工作,共推荐我县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18年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1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18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2家企业申报认定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3.严格按要求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度工资统计年报和公务员收入试调查工作。联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我县规范津贴补贴自纠自查工作。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系统软件操作培训。组织完成全县2018年度机关单位277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1226人晋升(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4428人按年度考核结果增加薪级工资工作。审批机关单位公务员晋升职务增加工资23人、晋升职级增加工资69人;享受学历起点工资待遇9人;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待遇20人、转正后工资定级16人。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职务)变动增加工资1522人;确定2018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32人、军转安置确定工资待遇1人、确定退役士兵工资待遇2人;2017年聘用人员转正后工资定级57人。审批享受特殊岗位津贴36人。全年办理受处分人员工资处理30人。批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国家退休政策人员退休92人。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17年度53家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4.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及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军转处安排,做好我县2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完成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收工作。对全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日常维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6家企业军转干部主管单位签订“包保责任”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要求,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

5.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线,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优化工作方法,强化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劳动保险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信访维稳相关工作,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60余户;审查70余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指导90余户企业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接待企业和劳动者来电咨询1500余次,接待投诉举报175件,调查处理172件,结案率98%。为780余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000余万元。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且存在严重问题的45户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1.1万元,无1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开展打击非法用工和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5余户,涉及劳动者1300余人,查处非法用工企业9户,其中违法使用童工企业4户。加快全县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重要依据,建立守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认真主动抓好网格化管理工作,目前共有1个三级网格,4个四级网格。严把工伤认定关口,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250起,其中不予认定 11起。加强调解仲裁,妥善处理人事劳动争议。加快调解机构实体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按照先调解后仲裁原则,妥善处理各类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收到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113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65件,仲裁裁决结案24件,同意撤诉案件12件,其余12件正在处理中,受理案件涉及金额576.79万元,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对建筑业、餐饮业、砖瓦厂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促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累计办理劳动合同登记19498人次(其中办理新签合同8262人次,办理解除(终止)合同8156人次,办理续签合同3069人次),签订率96%。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共处理信访件81件,其中信访系统受理11件,省人社厅交办1件,市人社局交办件8件,县信访局交办件10件,县长热线办交办50件,其它交办件1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批41人次,群众来信来访直复率达100%。

6.强化职能职责,全力推动人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重要战略思想,将行业扶贫工作作为人社局重点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人社行业扶贫职能职责,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共组织召开务工增收脱贫攻坚分指挥部调度会8次,先后制定出台《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促进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嵩明县务工增收脱贫攻坚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务工增收脱贫一批”工作实施方案》《嵩明县务工增收脱贫攻坚分指挥部关于开展人社科级干部“挂镇包村”助脱贫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各镇(街道)务工增收脱贫攻坚分指挥部工作台账的通知》等文件。务工增收脱贫攻坚工作见成效。共完成建档立卡人员培训334人(国家职业工种目录外312人,国家职业工种目录内22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300人的111.3%。扶持贫困人员创业20户,完成嵩明县2018年务工增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数20户的100%。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就业619人,完成嵩明县2018年务工增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数500人的123.8%。开展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4场次,完成嵩明县2018年务工增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数4场次的100%,共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近600余个,吸引1500余人参加,发放各类务工政策、就业宣传资料1800余份,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50余份。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2018年全县3515名(2018年8月县扶贫办更新提供的建档立卡人员名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经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并100%完成系统内标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县扶贫办8月更新提供的351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经重新核查,不符合参保条件792人,已领取待遇人员622人,符合参保缴费人员210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社局机关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财政补助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财政补助3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3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01万元,占总收入的77.48%;上级补助收入209.91万元,占总收入的22.5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579.68万元增加了142.33万元,增24.5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257.83万元对比,减少47.92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对比上年增加,是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险缴交比例提高,上级补助收入减少原因,是村官生活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3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01万元,占总支出的77.48%;项目支出209.91万元,占总支出的22.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4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幅度较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项目支出209.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92万元,减少18.59%,主要减少原因,大学生村官人员减少,随之补助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1.92万元。与上年837.51万元对比,增加94.9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幅度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92%(工资福利支出623.7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5%(商品服务支出4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4.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34%,占,资本性支出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837.51万元增94.91万元,增11.33%,主要原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幅度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及企业解困人员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15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4%。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3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年初无预算。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除公务用车安排预算3万元,其他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没有安排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6万元,下降3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下降7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等使“三公经费”明显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占93.34%;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无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社局开展人力资源工作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主要用于省、市督查功按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专项检查、退休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今年无国(境)外接待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9万元,与上年79.65对比减少26.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使机关运行经费呈下降趋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9.89万元、印刷费0.14万元、水费支出1.10万元,电费支出1.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82.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68万元,固定资产61.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7万元。本单位无固定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2.14

320.68



5.04


56.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万元;(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联想台式电脑4台、打印机4台、碎纸机3台、财务软件1套)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也没有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故“GK07表”和“GK08表”无数据。(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 15日


2018年决算公开14张表20191016044156661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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