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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57002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5 11:15
名 称: 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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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8401000

 

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党史县志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党史县志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党史工作的有关规定、决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史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

(2)制定本县地方志和党史工作规划、编纂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的开展;

(3)组织编写和出版地情丛书、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党史资料;

(4)搜集、保存地方史志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史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5)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和史志征编任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嵩明年鉴》编纂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一年一鉴”的要求,修改制定2018年版《嵩明年鉴》编纂工作方案,明确各撰稿单位责任分工,县委办、县政府办于2018年3月15日印发《关于编辑出版2018年版〈嵩明年鉴〉的通知》,全面启动年鉴编纂工作。工作中,坚持任务分块负责制,将年鉴编写任务进行细化,每部类均安排编辑人员负责对接,从材料的收集、编写到定稿,由编辑人员负责完成。加强与各撰稿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工作进展,及时解决编写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12月,2018年版《嵩明年鉴》由德宏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全文共80多万字,收录图片250多幅,全面记述2017年嵩明县“五个文明”建设情况。

二是完成省、市年鉴,史志专题资料上报。完成2018年版《昆明年鉴》《云南年鉴》嵩明篇所需资料的供稿工作;完成2018年党史大事记摘编上报。

做好庆祝改革开放40年征文和总结工作。突出对嵩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间段研究,总结嵩明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基本经验。参加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社科联、市党史学会联合举办的庆祝改革开放40年征文活动,撰写报送综述文章1篇,回忆录3篇,合计1.5万字,4篇文章均获奖;提供反映嵩明改革开放的图片16幅。调查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嵩明县地方志工作情况,撰写上报总结材料共1.08万字。

三是丰富文献资料,继续做好部门志、镇(街道)志、村志编纂指导工作。指导编纂出版《嵩明招待所50年(画册)》;《嵩明县环境保护志》完成收资,进入总纂阶段;启动《牛栏江镇志》《小街镇匡郎村志》编纂;参与《嵩明县地名志》的审稿工作,认真审读志稿,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是发挥资政功能,积极配合开展徐霞客游线标志地寻找与论证申报工作。今年4月,嵩明县启动徐霞客游线标志地寻找与论证申报工作,史志办为成员单位,全程参与。5月中旬,在昆明市西山区举行的终审会上,嵩明县的杨林片区(含古嘉丽泽、药灵山)、黄龙山片区(含法界寺)、梁王山片区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徐霞客游线标志地,并获颁“徐霞客游线标志地”证书,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五是发挥育人功能,深入开展史志宣传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开展党史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四进”教育活动。2018年,班子成员为县纪委、县司法局、杨林镇党委、小街镇福海村党总支等单位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嵩明历史文化、嵩明党史,讲述改革开放40年嵩明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基本经验。通过《嵩明组工》栏目宣传嵩明91年党的光辉历程,至11月共发布25期,让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家乡的历史、党的历史,激发建设家乡的热情。

六是服务群众,做好挂钩联系的杨林镇云林村“挂包帮、转走访”脱贫帮困工作。深入村组和农户,与村组干部和农户座谈,探讨美丽乡村建设措施,对挂钩联系的农户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七是重视队伍建设,提升史志队伍素质。先后安排5人参加市委党史研究室举办的业务培训, 4人参加市委党史研究室在中山大学举办的党风党性培训班学习,1人参加嵩明县延安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利用周一职工会,学习传达昆明市史志会议精神和云南省第二轮修志推进会精神。通过学习和培训,打牢基本功,掌握新知识、新思想、新观点,保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的史志队伍。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志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志办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志办2018年度收入合计151.9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5441万元,占总收入的94.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8万元,占总收入的5.52%。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单位实际收入比上年增加22.5670万元,增加17.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1.2387万元,增加17.37%。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3284万元,增加18.8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的离休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志办2018年度支出合计148.2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97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财政拨款支出143.5441万元,其他收入支出4.753万元,本年度其他资金结余7.0846万元。与上年对比实际支出增加17.7391万元,增加13.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的离休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志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297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7.7391万元,增加13.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432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111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志办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志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5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9%。与上年对比增加21.2387万元,增加17.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的离休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877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23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志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原因是该年度市委党史研究室相关领导到单位调研工作,故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156万元,减少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56万元,下降5.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54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25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5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单位间工作联系及党员大会、老干部工作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志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6万元,与上年15.08万元对比增加2.78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设备老化,故本年度新买了打印复印一体机、笔记本电脑和传真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印刷费、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水电费、网费、电话费、杂志报刊征订费、培训费、工作软件服务费、差率费、公务接待支出等日常工作开支。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志办资产总额20.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8万元,固定资产8.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4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 6

11. 8

0

0

0

0

8. 7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表”中的其他收入8.38万元,其中包括:组织部《组织史资料》印刷费5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退款1.3万元,市志办年鉴书号赞助费2万元,《党史大事记》撰稿费800元。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   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8401111

 

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142019102302085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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