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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42619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5 15:44
名 称: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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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0301000

附件3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经济发展形式和财政、金融、价格走势,定期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各专项规划,综合提出嵩明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点;平衡国家分配和市、县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和下达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实施计划,负责做好全县项目筛选、组织、包装、上报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重规划,协调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18年代政府拟定了《嵩明县全年及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和支撑性指标分解方案》《嵩明县经济工作开门红实施方案》《嵩明县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重点项目推进计划任务分解》及《工作目标军令状》,对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预测、分析。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实施两年半,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抓支撑,全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及时细化项目投资任务。为确保完成全县投资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在分解全年及季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每月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每年编制《嵩明县重点项目投资计划》,通过《嵩明县重点项目推进方案》《嵩明县重点项目定期联席会办制》《推进项目流程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印发实施,进一步强化项目工作机制,将投资任务细化落实到位。强化项目投资入库监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对重点项目分门别类做好跟踪监测和服务协调,协调解决项目投资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按目标任务实现投资和入库统计。

推项目,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结合“十三五”集群项目和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按照接替有序、持续发展、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及时梳理我县新纳入建设计划和对县域经济、重要节点建设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项目。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围绕年度前期项目计划,跟踪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按时间计划推进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结合我县项目储备情况和建设实际,认真完成省市、新区前期费申报工作,并指导项目单位做实项目前期。强化项目包装申报,结合我县项目储备情况和建设实际,认真完成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各类争取国家省市支持项目的包装上报。

重服务,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我局以创新服务为核心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压缩审批时限,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优化重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对涉及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备案项目(除房地产项目外),一律取消前置条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告知制度,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稳物价,保障经济平稳有序发展。近年来,我局价格工作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功能,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信息进行整理并上报,所有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已录入了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扎实开展各类收费专项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协会收费清理和检查工作,全面梳理我县涉企协会收费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节日期间市场检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依法主动履行价格执法职能,对我县景区、景点、旅游门市进行了检查和政策宣传。

强管理,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强化责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及相关成员单位,层层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39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1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发改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79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扶贫资金比上年加大投入。

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发改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万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179万元,占总支出的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经费开支减幅较大,同比减少64.2%,基本支出增加是2018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抚恤金、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8%。(商品和服务人均支出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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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比上年支出较小。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8年6月底安置房竣工,全部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现搬迁,2018年7月启动老村旧房拆除工作,2018年9月底两安置点水、电、路、公厕、垃圾房、配套畜圈、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全部竣工,72户搬迁户旧房全部完成拆除,实现搬迁入住率和旧房拆除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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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发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与上年对比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其他发改事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79万元,其他发改支出5.6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发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万元,增长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车运行经费相比2017年提高1万元(预算定额指标调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18年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发改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8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职工人数的增加,致使部门人员经费开支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充分有效,保障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嵩明县发改局资产总额7776.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56.67万元,固定资产116.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7.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76.06

7656.67

116.68

71.76

23.86

0

21.06

0

0

2.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其他事项无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本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0301111

附件4.嵩明县发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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