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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9-154698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30 16:16
名 称: 嵩明县住建局关于嵩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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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住建局关于嵩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3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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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任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理顺嵩明县物业管理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下,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和人民满意的居住条件为主线,强化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为重点,规范企业行为和提升业主满意度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目前,全县注册物业服务企业26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300余人,受委托管理的物业项目近30个,管理各类物业总面积累计达80余万平方米,服务对象1万余户。新建商品住宅全部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物业维修资金历年归集总额为1.5亿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明确县级业委会主管部门,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管,提高业委会的组建率”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嵩明县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项目属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组织业委会成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二)“加强对物业公司清理,对无证的物业公司进行清理”建议办理情况

物业服务资质于2017年取消,为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物业服务项目的日常巡查工作是我局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手段,也是“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对物管小区进行常态化的不定期抽查,并结合消防、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在巡查工作中,针对小区的公共秩序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绿化管养、安全管理等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找出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记录,对于一些管理水平低,口碑差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参与项目招投标,逐步清理出物业服务市场。

(三)“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建议办理情况

在《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中,均提出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物管矛盾纠纷的化解方式进行了细化,形成社区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协调领导小组三级化解程序,将简单易处理的矛盾消化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复杂、难处理化解矛盾纠纷依次上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团结各方力量化解物管矛盾纠纷。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大物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在《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嵩明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方案》公布实施后,多渠道进行宣传,既要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也要提高业主的缴费意识,既要享受服务,也要履行缴费义务,让物业管理活动的参与者都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严格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完善市场淘汰机制

认真落实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加大对物业服务项目的日常巡查力度,对业主反映强烈,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违规违法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在招投标过程中,禁止参与项目投标,压缩市场空间,逐步清理出行业市场。

(三)把控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启用,惠及千家万户,老旧住宅小区陆续开展申报工作,在使用过程中,继续完善使用程序,审核使用资料,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更规范、更便民、更及时。

(四)支持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利用示范项目申报、平安小区创建等一系列的评优创先工作的开展,树立一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清单,并积极宣传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促进企业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带动全县物管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

根据《昆明市物业管理办事》《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业主大会、业委会监管的牵头部门,我局会积极配合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并做好后续的协调工作。

最后,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探索学习新的思路跟方法,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努力营造和谐、宜居的物业服务小区,提升我县的物业服务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段建平 13354619683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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