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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9-57001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30 11:03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 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 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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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9〕63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深入细致地对2018年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业务工作实绩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自我评估。积极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机构设置情况: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原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嵩明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为正科级单位,嵩明县安全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嵩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副科级单位。2018年有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4人。内设6个科(室),即:局办公室(县安委办)、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科、危化(行业)监督管理科、法规宣教科、煤矿监督管理科、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

2.编制情况:嵩明县安全监管局(含监察大队)2018年核定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2018年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 10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编制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重要规划,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

4.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对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0.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嵩明县安全监管局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局面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履行好职能职责,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劳动卫生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考勤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安全制度、公物管理制度、信访制度、工作信息审批上报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制度、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执法服装管理制度、考核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8年,县安全监管局财政调整预算总收入4123429.00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150601)2983237.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080505)29192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150605)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支出;煤炭安全(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150607)300000.00元,主要用于煤矿去产能工作经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210201)24827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8年县安全监管局预算总支出3553429.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080505)支出291922.00元;行政运行(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150601)支出2983237.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210201)支出248270.00元;煤炭安全(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150607)支出30000.00元,结转270000.00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功能科目编码为2150605)支出0元,结转300000.00元。结转经费将用于2019年安全监察专项经费结和煤炭去产能工作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了一台行政审批专用电脑价值总额为5750.00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局国有资产总额1,021,164.36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18年我局总目标按照局工作职责、上级监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年度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岗位目标职责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有序开展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安委办有关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18年,我局重点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1.拟定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根据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结合嵩明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拟定《中共嵩明县委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颁布实施,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2.煤矿安全监管目标任务。一是继续推进煤矿停产整顿及煤炭转型升级工作,切实落实各责任单位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煤矿停产期间的盯守工作,加强对建设矿的安全检查、监管工作,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发生。二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红石岩、白蒿窝2座煤矿日常监管工作。

3.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目标任务。推动2家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和5家非煤矿山改造升级工作,确保县政府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圆满完成。

4.危化行业安全监管目标任务。一是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二是以执法检查、专项整治重点推动4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加油站)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三是持续组织开展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5.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目标任务。一是按照市局部署,重点开展实施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引导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年内目标为: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创建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持续推动信息化建设运用,把重点监管对象纳入系统监管,督促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各项指标排名进入全省排名前50名。

6.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目标任务。一是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年内完成5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任务。二是开展矿山、冶金、危化品、木质家具制造、汽车维修行业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7.法规宣传目标任务。

一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二是持续推进全县各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三是联合县级相关部门,有序抓好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复审再教育培训工作、抓实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4(场)次。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要求进行研究和部署,对照评分表,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安全生产的稳定。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县相关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单位2018年初预算批复文件,单位三定方案,年底工作任务目标,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2018年嵩明县安全监管局预算整体支出。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根据我局2018年上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结合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我局2018年整体绩效评价为99分。

2.主要绩效。

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网格化建设,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安全生产形式稳定。

(二)具体绩效分析。

一是全县共组织执法检查组601个,检查各类企业(单位)2595家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3757条,整改一般安全隐患3740条,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50起,下达执法检查文书52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8份,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9份,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6人次,立案查处2起,停产整顿3家,罚款50余万元。二是大力推进“三化两分”工作。建立了“县—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四级网格化责任体系,各镇(街道)、园区,居(村)委会、36个县级部门、232家企业完成了辖区内网格化职责审核报备工作;209家企业在昆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综合系统中完成12541条隐患的自查自报,整改12377条,整改率98.69%;全县标准化达标企业124家,2018年12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4家已通过考评,其余工贸企业正在推进建设中;455家企业(单位)完成分类分级工作。三是做好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转型升级。煤矿方面:目前我县有煤矿2座,自2014年至今一直进行停产整顿,红石岩煤矿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非煤矿山方面:对全县已关闭的46座非煤矿山进行验收检查,督促、指导6座矿山开展改造升级,2座矿山开展整合重组。四是突出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行业的专项整治,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16家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五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部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六是圆满举办六月安全生产月一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袋4500余个,宣传资料30000余份,展出展板120余块,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共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班12期,培训各类人员602人;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对企业一般员工、村(居)委会开展送法活动,共组织25场次,5810人次受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参与 “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国家宪法日”等各项宣传活动。

五、主要经验做法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要求进行研究和部署,对照评分表,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了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

从我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收支各指标完成情况看,目前我局在部门整体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经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附件: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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