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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9-56919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27 10:32
名 称: 嵩明县总工会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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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总工会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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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总工会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嵩明县总工会是中共嵩明县委和省总、昆明市总工会领导下的县级地方工会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县委、县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省总、市总工会的目标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嵩明县总工会工作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工作。

2.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定期向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根据各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好和需要由县总工会与有关党政部门协商解决的问题。

3. 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 参与上级工会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县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 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县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资专项协议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

6. 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三方”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的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为职工及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

7.负责全县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同各部门、局(公司)党组织管理工会干部,研究制订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 教育引导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发动职工投身经济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

9. 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县总工会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管理工会资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年度重点工作

1、围绕工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紧紧围绕实现建功立业促发展,不断增强职工岗位练兵活动。一是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全面落实《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的意见》,广泛开展“四创两争”和“建功‘十三五’期间‘两个一百年’共同奔小康”创先争优劳动竞赛。二是深化“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结合“六型班组”建设,突出“工人先锋号”创建的规范性,使创建活动向新经济组织和非公企业延伸。三是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实施创业创新比技能活动。一是完善职工技能认定、晋升、评聘机制,实现就业培训、岗位培训、高技能人才深造等多层次培训的有机结合。二是加快职工创新型人才培养,开展职业技能带头人评选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师带徒”活动。三是继续组织职工技能大赛,选树一批“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和“创新型班组”。通过“七十二行大练兵、三百六十行出状元”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职工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创先争优激情。

开展技能比赛活动。结合“中国梦、劳动美”系列活动,在全县职工中开展职工喜爱的“书法、画展、摄影”等文化娱乐活动,不断陶冶职工在生活、工作中情趣爱好,当好为职工服务的“娘家人”。

2、围绕平安嵩明创建,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不断开展职工维权、维稳活动。一是发挥劳动关系三方联动机制作用,完善和谐企业创建机制及考评体系。二是进一步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开展“三个一”示范点培育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工会服务职工维权、维稳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前调解、诉讼调解,及时调处劳动争议,将矛盾苗头化解在基层,把问题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四是有力落实“两书”制度建设。引导更多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尊重职工合法权益,达到“职工有诉求、工会有作为、企业有响应、部门有行动、维权有效果”的和谐劳动关系。

3、围绕脱贫攻坚见成效,有力推进帮扶行动落实

进一步加大送温暖、献爱心帮扶行动。一是继续发挥会员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农民工维权中心(三中心)职能工作,对帮扶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下岗失业、复退军人、困难职工家庭等群体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扶持。二是巩固并提升“送温暖”、“法律援助”、“金秋助学”、“困难救助”等富有工会特色和社会影响的帮扶亮点,使“服务鲜明、内容逐多、亮点更亮、保障全面”的服务体系落实到实处。三是加强困难职工及困难家庭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孤居困难老职工、农村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体帮扶联系。四是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不断倡导“平时我帮人、困难大家帮”的爱心活动,使互助活动惠及更多职工。充分发挥“三中心”职能,努力为广大职工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点面、多措施”的爱心服务。

4、围绕多面体制目标,不断夯实工会规范化建设

 不断提高建会建家广覆盖。一是继续强化“存量全覆盖,增量入常态”的建会任务,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实现“双措并举、二次覆盖”,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不断强化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工会女职工组织覆盖面和凝聚力。

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镇、街道、园区、局工会组织的队伍建设。按照工会章程要求,积极推动落实工会联合会的机构、人员和专(兼)职工会干部,夯实强化班子队伍建设。二是深入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和谐企业”创建,“双亮”、“会员评家”等活动。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职工之家”,不断激发基层组织生机与活力。  

5、围绕经审规范财务,不断加大审计审查力度

认真落实《昆明市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强化经审基础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坚持审计程序,扩大审计力度,规范各种审批手续和台账资料,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工作责任心,确保工会经费收、管、用的安全规范化。

6、围绕服务职能,着力发挥“工惠卡”普惠制服务功能

普惠制是工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会组织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是工会组织贴近职工、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的有效手段,是争当职工群众贴心人的新举措,也是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社会化、项目化、常态化的有益探索。不断推进工会会员普惠制,以“工惠卡”为载体,提供涵盖衣、食、住、行、游、娱、医等方面数十家商户的团购便民优惠服务,不断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延伸“工惠卡”办理及特惠商家优惠活动,真正体现为工会会员“心为所想、情为所系、利为所谋、做为所实”的工会服务体系。

(三)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收支总额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58.448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77.9509万元,差额19.5026万元。差额原因:根据财政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追加了2017年改革性补贴、年终目标考核奖和升档升级工资,并且调整了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因此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大于年初预算数。

2.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总支出477.9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95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嵩明县总工会按照2018年年初确定的职责目标,充分、高效利用财政预算资金,在2018年全年时间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的总体产出和良好效益。

(二)绩效分析

(1)部门中、长期和本年度目标设定明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部门职能与部门目标匹配性良好;部门资源配置合理。

(2)部门管理工作开展到位,预决算执行情况优异,财务、人力资源、固定资产等工作管理良好。

(3)部门绩效显著,产出效益大,群众满意度高,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落实到位。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一是保证绩效“目标”和绩效“结果”相统一。二是优化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2.存在的问题:缺少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工作时效性和创新性有待加强。部门内财务工作人员为兼职,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

3.改进措施及建议:

措施: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同时,在全单位上下积极宣传绩效管理思想,建立“绩效意识”,自觉形成运用绩效思想指导、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建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在部门整体支出中,对于偶然出现的突发状况,可以调整工作顺序,优先安排部分急需资金。特别在某些项目的开支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预算控制数内进行科目间适当的调剂使用。

嵩明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嵩明县总工会和嵩明县总工会会员服务中心(原嵩明县职工技术协会),实行两块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全县工会工作。新设置的内设机构为“一室三部”,即设置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法律维权部、经审和财务监督管理部。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二)部门职能

嵩明县总工会是中共嵩明县委和省总、昆明市总工会领导下的县级地方工会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县委、县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省总、市总工会的目标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嵩明县总工会工作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工作。

2.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定期向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根据各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好和需要由县总工会与有关党政部门协商解决的问题。

3. 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 参与上级工会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县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 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县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资专项协议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

6. 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三方”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的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为职工及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

7.负责全县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同各部门、局(公司)党组织管理工会干部,研究制订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 教育引导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发动职工投身经济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

9. 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县总工会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管理工会资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学习,强化政治引领,把握工作方向。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多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牢牢把握工作方向,切实承担起工会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为干事创业凝聚人心和力量。全年共组织学习培训活动8次,参加人员360多人次。

(二)抓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加了“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大赛,共收到书画作品60幅,其中9幅获奖;联合开展“十九大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市“学习十九大”演讲比赛1人荣获二等奖;鼓励职工参加“读一本好书”活动,积极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汇聚了职工团结奋进的正能量。

(三)抓改革,激发工会活力。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把国家40年改革成果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转化为激励改革再出发的强大动力,将工会改革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列入工作日程,根据《改革方案》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标对表,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并及时上报改革推进情况。

(四)抓制度,建立健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不断拓展“四个一关爱”“五个一联系”制度的覆盖面。全年深入基层工会开展帮扶慰问10余次,多次到扶贫点帮扶贫困家庭,真正使职工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贴心的“娘家人”。

(五)搭平台,深度开展“互联网+工会”服务活动。建有微信公众号1个,微博账号1个,开展网上普惠优惠活动宣传4次,不断打造网络化服务职工平台,拓展普惠制工作的覆盖面。继续推进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名”主题活动,设有网络评论员1名,对重大事件进行网上评论引导。

(六)开展职工志愿者活动,积极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积极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工作任务,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当好创建主人翁,开展志愿者活动4次。

(七)一是深入推进“七十二行大练兵·三百六十行出状元”技术技能竞赛活动。开展竞赛21场次,涉及30多个工种,1万多人次参加竞赛活动;组织30多人次参加省市级厨师、园艺师、水电工、收银员、售货员等竞赛活动,均获得优异成绩。二是做好春城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开展面点师和美容师培训2期,培训人数176人,举办农民工培训班12期,培训人数980人。三是组织全县各级劳模52人进行健康体检,保障资金2.16万元;开展慰问劳模活动,组织评选昆明市劳模5人,巩固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通过复查,培育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完成初审。四是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班组779个,职工达1.25万人。杨林工业园区被评为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嘉丽泽和东方时尚被评为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

(八)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建会、入会工作。一是依托全县75个村(居)委会农民工工作委员会,加强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农民工入会率达到84.3%;二是做好大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的建会入会工作,完成保安员和大货车司机的建会入会工作,会员人数1.1万人。全年统计基层工会数为566家,工会会员7.48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6.6万人,入会率保持在98%以上。

(九)深入开展“六有工会”创建活动和推进会员评家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六有工会”创建活动,共47家基层工会通过检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14.1万元,完成市级的目标要求。二是继续推进“星级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创建率达到目标要求。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市级会员评家APP的使用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十)加强工会干部培训,提升工会干部业务素质。全年培训工会干部117人;组织17名基层工会干部参加了省、市培训,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

(十一)完成书画义拍和春节送温暖活动。一是完成“书画”义拍任务。二是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对全县部分困难职工、劳模、困难农民工、一线值班执勤开展送温暖活动,共慰问620人,保障资金55.29万元。

(十二)按时完成年度理论研究和统计调查任务。2018年按时完成嵩明年鉴所需材料的报送,完成年度工会统计调查工作,涵盖84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

(十三)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做好民主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广泛深入推行职代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到目标要求,通过了市总对厂务公开的工作检查。

(十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依法治会工作。高度关注淘汰落后产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化解矛盾,为职工转岗就业创造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谐园区、企业建设,杨林工业园区、县第一水厂等单位通过市级对和谐企业、园区称号单位的复检。接待职工、农民工来访7件19人次,对外来农民工给予帮助,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十五)建立和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覆盖582个企业,签订合同243份,覆盖企业职工2.1万人。全面推行工会“维权意见书、维权建议书”制度,下发两书27例。

(十六)建立监督员队伍,提高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建制率。建立了6人组成的法律监督员队伍,完善法律援助平台建设,建立了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建制率达70%,不断为职工获取法律援助提供更多支持。

(十七)全面开展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年完成换证46份。  

(十八)围绕分类帮扶和制度保障,完成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扎实开展脱困解困工作,240户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全部脱困解困。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脱困解困37户进行调查“回访”,无返困现象。

  (十九)做好职工服务工作,完成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继续推进户外劳动站点建设,投入资金11.5万元,新建“爱心驿站”5个,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十)加强女职工工作,做好职工和谐家庭建设系列活动和“金秋助学”活动。对15名困难企业女职工进行走访慰问,保障资金0.75万元;落实市总为90余家单位女职工免费发放大观楼公园门票,积极开展“书香·三八”读书征文活动;2户家庭被评为“昆明市和谐家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困难学生23人,资助金额9.45万元。

(二十一)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组织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345份,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95%以上。

(二十二)做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规范安全。完成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共1.22万人参互,缴纳互助金148万元,共1667人次获得医疗互助,补助金额104万元,管理规范安全。全面启动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二十三)开展普惠活动,做好“工惠卡”的相关工作。全县共办理工惠卡1.3万张,激活8500张,激活率65.81%、使用率稳步提高。开展工惠卡购“中秋”月饼等普惠活动4期,补助资金10余万元。

(二十四)推进创业就业工作,完成创业担保贷款任务。

增加农民工培训基地7个,补助资金14万元;发放创业贷款114户,金额1138万元。

(四)部门管理制度

嵩明县总工会日常工作开展遵循《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制度,《制度》内容包括《干部职工请(休)假规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节假日值班制度》、《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公文管理制度》、《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制度》、《会议学习制度》、《廉洁自律制度》、《保密工作及安全保卫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部门资金来源情况        

2018年,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8﹞001号)文件下达县总工会预算指标458.4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4483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年度执行中,预算追加了19.5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年末,决算支出数477.9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9509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

注:根据工会法规定,工会资产不属国有资产。

(七)固定资产情况

无。

注:根据工会法规定,工会资产不属国有资产。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围绕工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2、围绕平安嵩明创建,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围绕脱贫攻坚见成效,有力推进帮扶行动落实

4、围绕多面体制目标,不断夯实工会规范化建设

5、围绕经审规范财务,不断加大审计审查力度

6、围绕服务职能,着力发挥“工惠卡”普惠制服务功能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完成3万元的工会组织员经费补贴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一是《预算法》。二是2018年嵩明县总工会预算、决算编报工作相关要求。三是嵩明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关于批复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8﹞001号)。四是《嵩明县总工会2018年工作要点》。五是2018年嵩明县总工会预算编报。六是《嵩明县总工会内部管理制度》。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对嵩明县总工会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嵩明县总工会按照2018年年初确定的职责目标,充分、高效利用财政预算资金,在2018年全年时间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的总体产出和效益。

2.主要绩效:

(1)部门中、长期和本年度目标设定明确、合规、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部门职能与部门目标匹配性良好;部门资源配置合理。

(2)部门管理工作开展到位,预决算执行情况优异,财务、人力资源、固定资产等工作管理良好。

(3)部门绩效显著,产出效益大,群众满意度高,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落实到位。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自评(35分)。

(1)部门目标指标(12分):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且目标明确,能够适应嵩明县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与部门职能相适应;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设定明确合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可衡量。

(2)部门职能指标(10分):部门职能界定明确、科学;部门设定具体目标、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相适应;部门内设科室职责明确。

(3)资源配置指标(13分):合理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合理投入人力资源、办公资源;重点项目资源合理分配。

2、部门管理自评(20分)。

(1)预算管理指标(7分):预算管理执行到位,各项指标、比率达标。

(2)财务管理指标(6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对部门财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3)人力资源管理指标(2分):在职人员控制率达标;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固定资产在用率达标;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定期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检查、监督。

3、部门绩效自评(45分)。

(1)部门产出指标(18分)

①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会工作。

②完成信访工作。

③完成保密工作。

(2)部门效果指标(20分)

①投诉信访降低率为0。

县总工会通过各项工作式服务对象投诉信访降低情况。投诉信访降低率=(本年度投诉信访书-上年度投诉信访书)/本年度投诉信访数*100%。2018年,县总工会无投诉信访情况。

②服务对象满意度(扣1分)。

考察县总工会年度整体工作的社会效益,是综合性最高的指标。该指标数值越高,表明服务对象对工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认可度越高,这为总工会以后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等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作用。该指标数值主要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收集、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表示满意的调查问卷份数/总的调查问卷份数(备注:被调查的群众每人一份调查问卷)。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③政策宣传知晓率100%。

考察总工会政策宣传的力度、范围和效果,该指标数值越高,表明群众对政府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越好,这对工会开展有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该指标数值主要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收集、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表示知晓政策的调查问卷份数/总的调查问卷份数(备注:被调查的群众每人一份调查问卷)。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④保密工作完成率100%

考察总工会保密案件处理工作情况。考察总工会年度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该指标数值越高,表明工会保密工作开展越好,确保本单位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3)部门可持续发展指标(6分)

定期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业务能力;按时、按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建立了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

五、主要经验做法

嵩明县总工会在此次2018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严格遵循“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对财政拨付的一般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较为详实的绩效自评。自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保证绩效“目标”和绩效“结果”相统一。

年初,嵩明县总工会根据本单位所拟定的年度职能职责目标、中长期规划和财政资金预算批复文件等相关内容、要求来开展工作,做到每一分钱的使用都有目的,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方向。待到年末,再以年初所设定的各类目标、任务为标准,对年度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比对,考察“目标”与“结果”是否实现一一对应。

2、优化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在自评工作中,我们发现绩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而指标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又体现在对指标的量化处理上。因为定性指标更多的是从宏观层面对财政资金使用和工作开展进行总体评价,而定量指标的设定,可以让评价工作更加具体、可操作、可衡量,进而将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六、存在的问题

缺少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工作时效性和创新性有待加强。部门内财务工作人员为兼职,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措施: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同时,在全单位上下积极宣传绩效管理思想,建立“绩效意识”,自觉形成运用绩效思想指导、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建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在部门整体支出中,对于偶然出现的突发状况,可以调整工作顺序,优先安排部分急需资金。特别在某些项目的开支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预算控制数内进行科目间适当的调剂使用。

嵩明县总工会

2019年6月19日









附件2嵩明县总工会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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