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是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教育引导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群团组织要求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的职责。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妇女维权、妇女儿童发展等方便履职尽责,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年度重点工作:2018年,嵩明县妇女联合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新理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工作理念,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坚持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三是坚持“两规”引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扶贫济困送温暖,巾帼关爱暖人心;五是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是坚持深化改革,妇联改革全面有序推进。.
.预算收支总额:2018年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总收入175.2749万元, 2018年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总支出175.2749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嵩明县妇女联合会整体支出175.2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749万元,无项目支出。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2018年,我单位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合理,做到专款专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100分。
总体看来,嵩明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明确,过程管理规范,总体能按要求完成。通过对2018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单位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我们在工作中更加统筹兼顾、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1. 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专门成立了2018年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主席李庆芳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席王艳芬任副组长,成员组成分别是办公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紧扣年度目标任务,经过深入摸底调查,充分听取和采纳基层的意见建议,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 存在的问题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 改进措施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尽量细化分解具体的工作目标,制定清晰的绩效指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于1950年成立,为嵩明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9年4月改称嵩明县妇女联合会。下设的妇联办公室。目前,我单位下设办公室、小额信贷工作站共2个科室,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人员编制情况是县妇联5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人。2018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员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二)部门职能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教育引导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群团组织要求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的职责。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妇女维权、妇女儿童发展等方便履职尽责,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妇女创业就业不断发展。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增加家庭收入,县妇联在全县范围内举办刺绣、种养植、电商等多种类实用技能培训25场,培训2693人,有针对性地提高待业妇女就业技能,搭建有效就业、创业平台。积极落实妇女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全年登记受理贷免扶补贷款98户,登记受理创业担保贷款164户,为200户符合政策的贷款户提供创业帮扶资金2000万元;联合县就业局开展“春风行动”女性专场招聘会5场,提供就业岗位100余个,岗位涵盖农业、建筑业、加工制造业及服务业等行业,200余名城乡劳动者到场求职,活动现场设立政策咨询点,为求职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宣传资料500余份。
2. 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各条战线妇女综合素质。围绕提高创业妇女经营能力,积极推荐4名创业妇女参与昆明市妇联“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推荐8名创业妇女参与女性创业创新(电商)培训,推荐2名妇女参与云南省农村种植女能手骨干培训;围绕提升妇女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妇女干部之间沟通交流、团结协作能力,开展全县科级以上妇女干部素质拓展活动,为党的事业凝聚巾帼力量,全县60余名科级女干部参加活动;围绕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综合履职能力,举办县妇联2018年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班及各类“女性大讲坛”讲座6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3. 依法依责维权,构建基层妇联维权格局。着力聚焦解决维护妇女权益问题,积极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各基层派出所沟通联动,为贫困弱势妇女寻求法律援助帮扶,深入三镇两街道开展“法入家门”宣讲6场,初步形成基层妇女维权一张网格局;充分利用“四下乡”、“三八”维权周、科普、法制宣传日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继续加强并依托已建成的6个市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及5个妇调委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不断扩大维权覆盖面;2018年1-12月县妇联共接待涉及家庭暴力、家庭经济纠纷、法律政策咨询、困难求助等来访73件113人次,开具法律咨询函53份,回复率及满意率均达100%,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成功调解纠纷26件。
4. 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一是丰富活动载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巾帼展风采 自信踏征程”为主题的“三八”妇女节健身操比赛,全县各条战线27支队伍,588人参与活动。选送10名各战线先进妇女典型“三八”妇女节期间在我县多个新闻媒介上进行展播,充分彰显新时代嵩明女性风采;二是为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讴歌党领导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县妇联组织开展了“我与我家40年”照片故事征集活动。活动历时一个月,共征集照片40余幅,经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1等奖3名、2等奖5名,三等奖12名,活动在全县引起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当期微信阅读数量13267条,投票总数10876,收到留言39条,活动深入人心,宣传取得良好效果;三是紧密联系妇女群众,团结引领妇女坚定不移跟党走。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6场,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主题宣讲4场、学习交流活动50余场;四是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在“嵩明妇联”微信公众号上及时转发国家、省、市、县主流媒体文章50余次,制作专题微信60余期,积极做好网评工作,牢牢把握网络舆论主导权;五是大力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结合“巾帼志愿”服务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在弘扬传统文化、环境卫生保护、创文创卫行动、社会帮扶关爱等方面组织开展县级巾帼志愿服务活动8次,累计参加人数300余人。
5. 精心策划,打造妇联工作品牌。一是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家庭生活以及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共评选出2018年嵩明县“最美家庭”5户,“五好文明家庭”28户,命名2016-2018年“最美家庭”及“五好文明家庭”63户。二是继续开展嵩明县妇联2018年好家风好家训巡讲活动10场次,4500余人听取巡讲,在全县广泛传播“最美家庭”故事;三是开展嵩明县2018年“双合格”家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家教知识“四进”巡回讲座12场次,3600余名家长和教师参与活动,活动受到广大家长的欢迎和认同;四是联合县纪委开展“树廉洁家风 建文明家庭”警示教育活动,全县正科级领导家属100余人参与,通过开展征集“廉洁家风家训”、发放“致党员干部家属的一封信”、观看廉政纪律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筑牢全县干部家庭“防火墙”;五是全面推进我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共申报龙院居委会、龙保居委会、哈前村委会、下马坊村委会等4个社区(村)为市级“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
6. 履职尽责,有序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紧紧围绕“两规”要求,对年度监测统计中的重难点指标进行专题调研,推进年度评估工作有序进行,完成了嵩明县2017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和两规实施评估报告。2017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嵩明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中共有131项指标,其中,80项指标至2020年有明确定量目标,2017年底已有46项指标达标,达标率57.5%;嵩明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中共有77项指标,其中,52项指标至2020年有明确定量目标,2017年底已有44项指标提前达标,达标率84.62%;组织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宣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讲活动4场次;新成立“儿童之家”16个,关爱困难留守儿童400余人;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儿童之家建设45个。积极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贫困女童申报昆明市2018年“春蕾”高中班,其中4名女童考起昆明市女子中学。在县职中招收“春蕾”职业高中生进行救助,经过学校推荐和审核、县妇联复审后县职中共有20名贫困职业高中生受到救助,享受“春蕾计划”资助金600元/学年的资助,共计3.6万元。
7. 扶贫济困送温暖,巾帼关爱暖人心。一是开展“扶贫助困送温暖”系列慰问活动,2018年春节期间为20名贫困母亲和离任村(社区)妇女干部送去大米、油和慰问金1万余元。“六一”儿童节到牛栏江镇花箐小学、小街镇匡郎小学、五条沟小学开展慰问留守儿童活动,为孩子们送去价值6400余元的慰问金及学习用品。“建党节”“重阳节”对挂钩帮扶村委会贫困老党员,单位离退休职工进行关爱慰问;二是为我县3名患癌妇女争取并发放专项“两癌”救助资金0.75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中国儿童基金会“音乐之声”我要上学助学项目,为杨林镇100名留守儿童争取到每人每年400元的助学款,共计4万元。这项求助项目将延续3年,切实为杨林镇100名贫困儿童上学困难解决实际问题。
(四)部门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部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预决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75.2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274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75.2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749万元,无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2018年固定资产年初数4.9万元,年末数4.9万元。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18年,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18年无项目计划目标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嵩明县妇女联合会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及《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9〕63号)等相关文件。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的对象为2018年度嵩明县妇女联合会县级预算支出资金,评价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2018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市、县两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
五、 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重视,全程督促。
我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支出管理,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制定和实施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管理制度,为部门支出管理发挥预期绩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落实责任,做好督查。
明确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岗位责任制,保证了相关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六、 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指标还不够细化量化;二是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财政及相关上级部门沟通,积极参与预算绩效培训,尽量细化分解具体的工作目标,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制定清晰的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