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充分发挥档案部门“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制定本县档案工作规划、工作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当那工作的开展。
(二)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认定、复查工作;二是把握重点,加大纸质档案数字化转化工作力度;三是继续推进档案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档案育人作用。
(三)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2018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9053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30.9053万元,差额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30.9053万元,财政拨款收支相抵,本年财政结余资金0元。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2018年,县档案局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单位领导尽职尽责,全体干部职工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1. 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增添正能量;
2. 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3. 重视队伍建设,确保档案事业后继有人。
(二)存在的问题
1. 财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
2. 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 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2. 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3. 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嵩明县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根据《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档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政发〔2002〕46号),设置嵩明县档案局。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为主管全县档案工作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嵩明县档案局设两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业务科。核定编制7个,现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超编0人。
(二)部门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表彰奖励在档案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查出违反《档案法》的事件。
2. 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3. 对各乡(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组织并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管理考评,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宣传和教育。
5. 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探讨和研究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6.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接收、收集、征集乡(镇)、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及历史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
8. 搞好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9. 搞好馆内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咨询服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2018年全县完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申报认定6家,复审21家。
(四)部门管理制度。
单位开展日常及绩效管理工作遵循的是《嵩明县档案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嵩明县档案局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协调工作制度》、《嵩明县档案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嵩明县档案局出纳岗位责任制度》、《嵩明县档案局预算管理制度》、《嵩明县档案局资产管理制度》等。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8年度单位实际收入130.9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9053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上年其他资金结余0万元。本年度单位实际支出130.9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5.9053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年底财政拨款60万元用于新档案馆密集架招标及搬迁费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楚雄国文档案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用自有资金10万元购置新馆档案服务器及办公电脑设施设备等。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77.1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通用设备41.0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3.21%(汽车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6.0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6.77%。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 2018年全县完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申报认定6家,复审21家。
2. 档案局日常工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正常开展档案业务工作。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一是投入。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是过程。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情况;
三是产出。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履职效益
(二)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和《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政发〔2017〕42号),部门2017年的年初预算批复文件,部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此次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评价对象为纳入单位预算、决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具体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前期准备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潘友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曹洋任副组长,单位兼职财务人员贠莉、苏俊晓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18年的资金全面履盖,全面回头看,对全年的工作进行回顾。
2. 组织实施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9〕63号)文件要求,县档案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6月1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8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四)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五)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2018年,县档案局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单位领导尽职尽责,全体干部职工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2018年全县完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申报认定6家,复审21家;二是完成其他日常业务工作;三是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抓实“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
2. 主要绩效。
2018年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并顺利通过考核,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今后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五、 主要经验做法
(一)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增添正能量。一年来,通过周一职工例会、党支部会议、开展交心谈心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轻松愉快的干事环境。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工会小组活动,增强凝聚力。
(二)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在定岗定责的同时,年初修改《档案局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客观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把“有为才有位”的理念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着力营造讲团结、树正气、守纪律、比工作、抓落实、促和谐的干事氛围和工作格局。
(三)重视队伍建设,确保史志事业后继有人。积极参加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县委、县政府系统举办的各种培训,从不同方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六、 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
存在将收入性质的款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相关支出或部分支出直接从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
(二)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与账面资产金额对账,且未与实物进行清点,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成本收益分析报告
2018年,我单位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单位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全部用于添置办公用品、档案库房设备等。三公经费主要是公务接待和公务出行支出,因公车取消,所以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为了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作用,2018年全县完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申报认定6家,复审21家。为保证档案工作顺利开展,嵩明县人民政府将档案日常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给县档案局5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档案馆日常维护开支费用。2018年该笔资金全部支出,结余0元。
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虽然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及职业年金等按时准确缴纳,从无拖欠。但是,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当前个别科室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不注重收集资料建立工作台账,主要由于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尚未密切挂钩。
二是可操作性有待增强。我单位预算支出项目更注重社会效益和长期效益,绩效指标制定和绩效评价有一定难度。
三是成果应用有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