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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9-15307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25 11:42
名 称: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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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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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共青团嵩明县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嵩明县的领导机关,在中共嵩明县委和团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

2018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围绕党政,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突出抓好精准扶贫,协助开展相关大型公益活动;二是加强品牌,开展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节庆节点主题活动;三是夯实基础,不断规范团员发展工作,严格机关工作要求。

(三)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3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3798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798万元(本级财力64.37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支出,主要反映群众团体事务的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保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21-02”支出,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1、评价结论。

经评价,共青团嵩明县委整体支出绩效良好。

2、主要绩效。

(1)利用学雷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县级集中入团示范仪式1次,规范入团仪式,“3.5”学雷锋服务一条街活动1场,举办五四环保志愿服务活动1次,五月中旬举办为期7天的嵩明县第六届三人制篮球赛,举办青年联谊活动1场,以新媒体网聚集青年,积极制作具有嵩明特色的原创文章,全年推送共135次。

(2)2018年“爱心助你上大学”活动中向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筹资50.4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20人,全部款项已确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打造“青年志愿”服务队伍,扩大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影响力,结合各重要节点开展环境保护、扶危济困、敬老扶幼、法律援助、文明倡导等较具规模的县级青年志愿者活动8场次,履行好创文社会志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青年注册成为志愿者工作发动和培训工作。

(4)根据《共青团改革方案》和上级团委要求,团县委精心组织开展团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共青团员发展要求,严把入口关,提高了共青团员的素质质量,截至2018年底,嵩明县共发展团员760人,圆满完成了上级的任务要求。

(5)年内联合各相关单位进行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和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成长与法同行”宣讲活动6次;到各小学开展有奖问答互动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到各中学开展法律流动图书柜进校园活动。

(6)开展县级农村电商培训1期,推荐5人参加市级电商培训;联合华图教育、理根教育开展公务员考试免费公益培训班笔试培训2期共8天,面试培训共2天;帮助创业青年获得“贷免扶补”、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共20户,发放贷款共176万元。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2018年,团县委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团委全体干部职工兢兢业业、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团委通过深入青年、组织青年,带动青年凝聚发展力量,把广大青年的热情引导到发展上来,团结一心,群策群力。整合各方资源,帮助青年创新创业,全县各级团组织为广大青年搭建培训实践服务平台和沟通融资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就业培训。并积极运用新媒体联系和服务青少年,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嵩明青年”。大力推进青少年关爱行动,开展“爱心助你上大学”筹措助学资金资助贫困学生120人,年内开展的“情暖嵩明 一路童行”2018年以来共举办10余场次。加强思想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合县检察院、县妇联、县教育局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并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了各类送法进校园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基础工作亟待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和制度不够完善,单位内部未设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

2、原始凭证审核不够严格,票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3、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仍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

2、加强原始凭证审核,严格规范票据管理力度。

3、健全内控制度,充分发挥单位内部自我监督、自我控制的内部监督制约作用。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是共青团嵩明县委、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核定全额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行政编制3人,工勤1人,行政编空编1人。财政全供养4人。无离退休人员。无车辆编制。

(二)部门职责

共青团嵩明县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嵩明县的领导机关,在中共嵩明县委和团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工作完成情况良好。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算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资金拨付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3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3798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798万元(本级财力64.37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支出,主要反映群众团体事务的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保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21-02”支出,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共青团嵩明县委无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情况已纳入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一是围绕党政,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突出抓好精准扶贫,协助开展相关大型公益活动;二是加强品牌,开展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节庆节点主题活动;三是夯实基础,不断规范团员发展工作,严格机关工作要求。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目标1:开展爱心助学活动

目标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目标3:规范团员发展工作

目标4:开展思想道德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目标5: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2018年,团县委的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是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突出抓好精准扶贫,协助开展相关大型公益活动;加强品牌,开展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节庆节点主题活动;夯实基础,不断规范团员发展工作,严格机关工作要求,开展思想道德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通过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的综合分析,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及《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政发〔2017〕42号)、部门(单位)2018年度年初预算批复(含预算调整追加)文件,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是2018年团县委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各项工作重点。评价时段是总体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经评价,共青团嵩明县委整体支出绩效良好。

2、主要绩效。

(1)利用学雷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县级集中入团示范仪式1次,规范入团仪式,“3.5”学雷锋服务一条街活动1场,举办五四环保志愿服务活动1次,五月中旬举办为期7天的嵩明县第六届三人制篮球赛,举办青年联谊活动1场,以新媒体网聚集青年,积极制作具有嵩明特色的原创文章,全年推送共135次。

(2)2018年“爱心助你上大学”活动中向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筹资50.4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20人,全部款项已确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打造“青年志愿”服务队伍,扩大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影响力,结合各重要节点开展环境保护、扶危济困、敬老扶幼、法律援助、文明倡导等较具规模的县级青年志愿者活动8场次,履行好创文社会志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青年注册成为志愿者工作发动和培训工作。

(4)根据《共青团改革方案》和上级团委要求,团县委精心组织开展团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共青团员发展要求,严把入口关,提高了共青团员的素质质量,截至2018年底,嵩明县共发展团员760人,圆满完成了上级的任务要求。

(5)年内联合各相关单位进行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和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成长与法同行”宣讲活动6次;到各小学开展有奖问答互动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到各中学开展法律流动图书柜进校园活动。

(6)开展县级农村电商培训1期,推荐5人参加市级电商培训;联合华图教育、理根教育开展公务员考试免费公益培训班笔试培训2期共8天,面试培训共2天;帮助创业青年获得“贷免扶补”、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共20户,发放贷款共176万元。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绩效分析(35分,自评35分)

2018年,团县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中长期目标,设定目标明确合理,并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与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整体绩效目标与工作任务进度细化、量化。部门职能明确,共青团嵩明县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嵩明县的领导机关,在中共嵩明县委和团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资源配置合理,年度预算安排根据重点项目、办公资源、人力资源、项目支出、基本支出都做了合理的资源分配。

2、部门管理绩效分析(20分,自评20分)

管理制度健全,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惠及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和健全了业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

3、部门绩效(45分,自评45分)

(1)2018年“爱心助你上大学”活动中向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筹资50.4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20人,全部款项已确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2)打造“青年志愿”服务队伍,扩大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影响力,结合各重要节点开展环境保护、扶危济困、敬老扶幼、法律援助、文明倡导等较具规模的县级青年志愿者活动8场次,履行好创文社会志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青年注册成为志愿者工作发动和培训工作。

(3)根据《共青团改革方案》和上级团委要求,团县委精心组织开展团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共青团员发展要求,严把入口关,提高了共青团员的素质质量,截至2018年底,嵩明县共发展团员760人,圆满完成了上级的任务要求。

(4)年内联合各相关单位进行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和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成长与法同行”宣讲活动6次;到各小学开展有奖问答互动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到各中学开展法律流动图书柜进校园活动。

(5)开展县级农村电商培训1期,推荐5人参加市级电商培训;联合华图教育、理根教育开展公务员考试免费公益培训班笔试培训2期共8天,面试培训共2天;帮助创业青年获得“贷免扶补”、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共20户,发放贷款共176万元。

五、主要经验做法

2018年,团县委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团委全体干部职工兢兢业业、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团委通过深入青年、组织青年,带动青年凝聚发展力量,把广大青年的热情引导到发展上来,团结一心,群策群力。整合各方资源,帮助青年创新创业,全县各级团组织为广大青年搭建培训实践服务平台和沟通融资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就业培训。并积极运用新媒体联系和服务青少年,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嵩明青年”。大力推进青少年关爱行动,开展“爱心助你上大学”筹措助学资金资助贫困学生120人,年内开展的“情暖嵩明 一路童行”2018年以来共举办10余场次。加强思想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合县检察院、县妇联、县教育局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并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了各类送法进校园活动。

六、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基础工作亟待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和制度不够完善,单位内部未设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

2、原始凭证审核不够严格,票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3、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仍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

2、加强原始凭证审核,严格规范票据管理力度。

3、健全内控制度,充分发挥单位内部自我监督、自我控制的内部监督制约作用。

共青团嵩明县委

2019年9月25日

附件2嵩明县团县委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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