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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9-52227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11 08:45
名 称: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1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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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部门概况:含主要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年度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分析、了解、掌握全县就业失业登记基本状况,维护全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重点做好失业保险、创业促就业、就业援助政策落实、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及公共就业服务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作为财政全额供养单位,2018年全年预算收入总额10365110元,预算支出总额10365110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绩效分析主要分析工作取得的效果。

2018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分。全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方面失业保险、创业促就业、就业援助政策落实、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公共就业服务等全年重点工作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另一方面我局绩效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绩效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1. 经验;

一方面全局高度重视,全局参与,坚持“谁使用资金,谁进行绩效自评”让相关人员充分参与进绩效管理工作中来。另一方面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做实做细日常动态绩效管理工作,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 存在的问题;

现有人员配置难以满足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对内外部稽核的要求。其次就业专项资金存在缺口,支撑压力巨大,对相关业务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3. 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方面合理配置人员,积极主动适应资金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提升内部工作人员稽核水平。另一方面合理测算资金缺口、规划使用好专项资金。


正文: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是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公管理二级局,主要通过完善就业服务、提供就业援助等方式,负责县区创业就业和失业保险相关工作。核定机构编制11人,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失业保险科、促进就业科,加挂嵩明县人才服务中心、嵩明县职业介绍所、嵩明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嵩明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等四块牌子。截止2018年12月,我局共有在职职工10人。

(二)部门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年度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负责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劳动就业统筹管理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3. 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负责承办失业保险业务,具体负责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审核发放等工作;

4. 贯彻落实积极创业就业政策。具体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等创业扶持工作;实施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工作;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

5.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及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具体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工作;办理就业录用备案手续;开展《就业创业证》审核发放及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工作;开展失业职工档案托管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报到、档案托管及就业见习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6. 分析、了解、掌握全县就业失业登记基本状况,维护全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7. 指导帮助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就业援助政策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就业见习、公岗安置、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城乡充分就业促进城乡充分就业,2018年全年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80人,拨付见习补贴43.58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350个,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514.88万元;兑付418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90.46万元。

2. 创业促就业工作完成情况:(1)突出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2018年全年实现了回嵩明实名登记的738名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2.01%以上,困难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7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14人。累计开发有效就业岗位2230个,完成市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2000个的111.5%;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14人,完成市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2200人的96.0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控制在年度计划目标内,全县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2)鼓励支持大众自主创业。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政策,2018年全年,创业担保贷款已扶持261人创业,放款2587万元;贷免扶补扶持90人创业,放款886万元;推荐5户企业申报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推荐云南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嵩明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参与昆明市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评审认定;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已推荐5个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补贴,组织7个高校毕业生及小微企业创业项目参加“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公益项目。

3. 失业保险工作完成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政策,继续加强失业保险政策宣传,2018年全年共有475户企业参保,参保人数1.76万人,基金征缴收入564.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190人次368.77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1958人次86.6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全年为8户企业办理稳岗补贴41.4万元,为13人办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2.21万元。

4.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着力抓好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广大求职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累计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系列活动11场次,提供有效就业岗位2900余个。

(四)部门管理制度。

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就业局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建立了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日常收支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部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根据各科室业务分工,梳理完成各科室业务经办流程并制作了业务流程图。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属于财政全额供养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2018年全年预算收支总额为10365110元,部门资金主要用于两方面的开支,一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1954792元,二是为保障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的上级专项就业补助资金8410318元。全年支出严格按预算数执行,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2018年部门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执行政府采购67000元,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复印机、票据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通用设备20件。其中13941元约3台办公电脑为2017年批复的政府采购,2018年实际批复政府采购53060元。

特别说明: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7年申请政府54400,政府采购审批编号为嵩采审【2017-147】号,但由于采购进度、采购程序审批等原因,2017年实际采购金额40459元,用于采购茶几、电脑等办公设备,另外约3台总价值13941元办公电脑2018年采购完成。因2017年决算报表未及时反映2017年全部政府采购支出,我局将在2018年决算公开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一并说明并公开。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实有固定资产105件,固定资产总额2080769.99元。其中实有非经营性房屋2处共1617平方米,资产总额1804739.99元,一处为坐落于嵩明县水真路208号的人社局办公区,面积1592平方米,价值1772338元,本单位自用200平方米用于单位办公及业务开展,另1392平方米由主管部门县人社局用于办公及业务开展;一处为坐落于南岔街老人社局内,面积25平米,价值32101.99元的职工柴火房,由于单位办公地点搬迁,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计算机、打印机、档案柜、桌椅等办公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共计103件,价值276030元;本单位无土地、车辆、专用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紧紧围绕“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目标,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促进城乡充分就业。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18年,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根据市级下达我县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责职能对部门项目指定了如下具体计划目标:

1. 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全县提供有效就业岗位2000个,城镇新增就业22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50个,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80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 创业促就业工作方面: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50人,“贷免扶补”扶持创业90人,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补贴5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 失业保险工作方面: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5万人,按月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全年目标计划已圆满完成。

4.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方面:着力抓好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广大求职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累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系列活动5场次以上。

5. 整体支出资金管理方面:根据政府批复预算严格落实全年支出,合理开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到位,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95%以上,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以下。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9] 63号)文件的要求,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及佐证材料,为评价依据,深入开展2018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2018年我局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管理、决算管理的全部资金。主要包括全年预算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及全年上级下拨就业专项补助资金。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我局依据本单位2018年全年实际工作成果,合理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对2018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7分。具体指标体系打分详见《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2. 主要绩效。

(二)具体绩效分析。

1. 部门决策方面(45分),得分43分。其中部门目标满分,我局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合理,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一致,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能够充分反映部门职能、部门重点工作项目;部门职能满分,部门职能明确科学,科室设置合理,各科室职能职责有明确的职能分工文件和岗位流程图;资源配置由于工作性质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线资金对单位内控建设、内外部稽核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根据内控制度要求,现有人员配置已经难以在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下合理分配。因此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和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均扣除1分。

2. 部门管理方面(20分),得分20分。我局一直紧跟单位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已经完善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018年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三公经费控制率93%。

3. 部门绩效方面(45分),得分44分。2018年我局依据部门职能和部门重点工作项目,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创业促就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失业保险、公共就业服务等部门重点工作,部门产出和部门效果指标均已完成,只是在部门可持续发展方面,长效管理创新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因此酌情扣除1分。

具体指标体系打分详见《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五、 主要经验做法

1. 高度重视,全局参与:在绩效管理工作中,树立全局参与意识,坚持“谁使用资金,谁进行绩效自评”的原则,让全局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充分联动起来,共同参与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来,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设置上,充分考虑资金具体使用部门的意见,合理设置部门绩效目标和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指标,保证绩效自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2. 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做实做细日常动态绩效管理工作:为组织实施好全年绩效管理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和收支绩效动态评价工作,完善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六、 存在的问题

2018年全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全年支出,并及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其间仍然存在问题,主要包括:1.失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作为社会重点关注的民生类资金,资金管理对单位内控建设、内外部稽核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根据内控制度要求,现有人员配置已经难以在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下合理分配。2.就业补助资金存在缺口,上级下拨的就业补助资金难以满足公岗补贴、社保补贴、见习补贴等项目实际支出需求,资金支撑压力巨大,对我局各项就业扶持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1. 积极主动适应资金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提升内部工作人员稽核水平,在有限的办公资源和人员配置资源下,合理分工,在新的内控制度要求下,做好失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内外部稽核工作。2. 及时跟踪就业补助资金到位情况,与上级部门、财政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在有限的资金情况下,一方面合理预测资金缺口、及时向上级反应实际拨付需求,另一方面根据现有资金,合理规划资金拨付计划,确保现有资金能够兑付到位。

嵩明县就业局附件1-3、7-8 - 5.21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9年6月13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