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10 08:48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按照昆明市文物局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昆文物文【2019】1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文物消防安全工作,2019年9月3日至5日,我县文物部门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了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我县文物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及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组成的检查工作组。按照要求,检查范围为全县12项文物古建筑及2项文保单位,达到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类别全覆盖。
每到一项文保单位,检查组均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制的《不可移动文物执法巡查日志》表格逐项对照检查,明确要求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决当场整改完毕,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现场填写《执法巡查日志》。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文物单位14处(省保1处,市县保13处),博物馆1座,发现并现场整改安全隐患5项,并及时向市文物局报送《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火灾事故的发生。
检查八步村振海庵1
检查八步村振海庵2
检查兰公祠消火栓箱
检查兰公祠微型消防站
检查老余屯邓氏宅院
检查海潮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