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嵩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听证会公告 (第2号)
关于举行《嵩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
听证会公告(第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淘汰燃煤锅炉、炉窑、生产经营性炉具为重点,统筹推进其他生活类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工作,为加快电力改造、天然气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提供保障,逐步推进我县禁燃区建设,县人民政府统一划定禁燃区。为增强嵩明县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3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1人
李琼芬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3人
江 虎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主任
孙国毅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熊今春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科长
(三)决策发言人:2人
王怀良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局长
王世艳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污染控制科科长
(四)听证监察人:3人
杨 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马助伟 嵩明县司法局法制科主任
马 俊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党支部纪检委员
(五)听证代表:20人
王进青 县人大城环委主任
杨绍留 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蔡树立 县科工信局节能管理科科长
陈 扬 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科科长
李加瑜 县供电局供电服务中心主任
高慧琼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红顺 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科长
魏加宏 县市场监管局市政管理科科长
李志斌 县发改局环境资源科长
藏 友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兴隆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永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思勇 杨林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苗子龙 职教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樊美艳 花卉示范园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吕 超 嵩阳街道党工委办副主任
李永光 杨桥街道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许志坚 小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戎学占 杨林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代常留 牛栏江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通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2019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