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
《嵩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淘汰燃煤锅炉、炉窑、生产经营性炉具为重点,统筹推进其他生活类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工作,为加快电力改造、天然气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提供保障,逐步推进我县禁燃区建设,县人民政府统一划定禁燃区。为增强嵩明县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嵩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3楼大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嵩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有关或者关注此项工作的公民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嵩明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上午11:00。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请登录嵩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msm.gov.cn/)或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邮政编码:651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7911933;网上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smxhbj@126.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将于2019年9月5日前核实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msm.gov.cn/ )或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 )上公布听证会事项,并将《嵩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嵩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供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9月16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国毅 (0871-67910117)
意见反馈人及联系方式:王世艳 (0871-67912608)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行政办公区
特此公告。
昆明是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