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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8-557137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8-30 15:19
名 称: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医疗保障,医保,基金,嵩明县,医疗保险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30 15:19
字号:[ ]


张贵春、张文洪、陈绍武委员:

你们在政协第九届嵩明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嵩明县社会医疗保险监管的建议》,已由县政府交我们办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健全,筹资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但同时随着参保人数不断增多,对医保基金监管有了更高的要求。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县医疗保障局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结合嵩明县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了嵩明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稳步运行。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机构改革后,县医疗保障局为合理配置科室人员,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出台了《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岗位双向选择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了选岗,配齐配强医疗保险监管队伍力量。二是督促、指导两定机构做好医疗服务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全程做好医疗保险监管。三是目前我县医疗保险已实行DRGs付费、总额控制付费、考核付费三种付费方式,对医保基金支出进行动态调控,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三、 下步工作方向

下步工作中,县医疗保障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医疗保险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年初签订协议书,实施分类管理。充分利用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的审核结果,加强对医疗机构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二是县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尽快实现医保、医疗服务、药品及耗材流通等信息的共享互通。三是自2019年4月份起,利用6个月的时间,以群众和社会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筛查、大数据分析等发现可疑线索,精准锁定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以审核业务研讨的方式加快监管质量提升。定期在局领导的主持下,由审核、稽核人员共同探讨审核方式、总结审核经验、统一审核标准、共享审核线索,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违规行为打早、打小,进一步消除基金安全隐患,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五是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例以及医疗保险法规政策、经办服务的宣传,引导各有关机构和个人引以为戒,主动参与医疗保险监管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蒋绍宇 159****0652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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