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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8-56918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8-28 15:46
名 称: 嵩明县党史县志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党史县志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2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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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充分发挥史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制定本县地方志和党史工作规划、编纂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的开展。

(二)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保证质量,全面推进地方志工作;二是把握重点,党史研究深入开展;三是继续推进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史志育人作用。

(三)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5441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43.5441元,差额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43.5441元,财政拨款收支相抵,本年财政结余资金0元。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2018年,县志办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单位领导班子尽职尽责,全体干部职工兢兢业业、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1. 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增添正能量;

2. 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3. 重视队伍建设,确保史志事业后继有人。

(二)存在的问题

1. 财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

2. 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 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2. 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3. 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嵩明县党史县志办由中共嵩明县委党史研究室和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党史工作由县委组织部领导分管、县志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分管。核定编制7个,现有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超编0人。

(二)部门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党史工作的有关规定、决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史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

2. 制定本县地方志和党史工作规划、编纂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的开展;

3. 组织编写和出版地情丛书、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党史资料;

4. 搜集、保存地方史志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史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5. 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和史志征编任务;

6.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保证质量,全面推进地方志工作。一是2018年版《嵩明年鉴》编修工作经编辑、统稿、校对等系列工作,于12月中旬由德宏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全书计80万字,收录图片190余幅,图文并茂地反映了2017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完成《昆明年鉴》《云南小康年鉴》《云南年鉴》嵩明概况资料的编写上报。三是做好部门志、村志的编修指导。年内,指导小街镇小街居委会、龙街居委会、滇源街道等开展部门志、村志编修。四是旧志整理工作初见成效,清·康熙《嵩明州志》经整理、点校和修改完善,即将付印。

2. 把握重点,党史研究深入开展。完成2018年嵩明党史大事记摘编并上报市委党史研究室。

3. 继续推进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史志育人作用。为发挥党史工作的资政育人功能,深入挖掘党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革命纪念地(革命遗址)普查与保护工作,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党史工作下基层活动”,为县公安局、县农林局、嵩阳镇党总支党员干部上党课,以讲授嵩明党史为主题,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受教育人数达600余人。

4. 完成其他工作。一是提供《嵩明县志》、《嵩明风物志》、《中共嵩明县历史》、嵩明县概况、嵩明古今文化名人等史志资料供县委宣传部等部门使用,充分发挥史志工作资政、育人的功能。二是按照县委的要求,做好挂钩扶贫工作。

(四)部门管理制度

单位开展日常及绩效管理工作遵循的是《嵩明县党史县志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嵩明县党史县志办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协调工作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8年度单位实际收入151.9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5441万元,其他收入8.38万元,上年其他资金结余3.4576万元。本年度单位实际支出148.2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3.5441万元,其他支出4.75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8.7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通用设备5.4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2.62%(汽车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2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7.38%。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 保证质量,稳步推进年鉴和县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工作;

2. 按时报送2018年《云南年鉴》《昆明年鉴》嵩明县概况资料;

3. 精心指导部门志、村志编纂,丰富地方文献资料。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本单位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故无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一是投入。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是过程。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情况;

三是产出。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履职效益

(二)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和《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政发【2017】42号),部门2017年的年初预算批复文件,部门2018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此次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评价对象为纳入单位预算、决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具体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前期准备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由县志办主任严萧任组长、副主任孙永坪任副组长,单位会计王秀云、出纳白志华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18年的资金全面覆盖,全面回头看,对全年的工作进行回顾。

2. 组织实施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9〕63号)文件要求,县志办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6月15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8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四)评分。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五)报告。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2018年,县志办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单位领导班子尽职尽责,全体干部职工兢兢业业、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保证质量,稳步推进年鉴和县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工作;二是按时报送2018年《云南年鉴》《昆明年鉴》嵩明县概况资料,摘录报送2018年嵩明历史大事记;三是强化有为才有位的思想意识和发展意识,主动开展史志服务,扩大工作领域。四是继续开展史志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三进”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五是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抓实“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

2. 主要绩效

2018年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并顺利通过考核,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今后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五、 主要经验做法

(一)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增添正能量。一年来,通过周一职工例会、党支部会议、开展交心谈心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轻松愉快的干事环境。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工会小组活动,增强凝聚力。

(二)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在定岗定责的同时,年初修改《史志办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客观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把“有为才有位”的理念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着力营造讲团结、树正气、守纪律、比工作、抓落实、促和谐的干事氛围和工作格局。

(三)重视队伍建设,确保史志事业后继有人。积极参加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种培训,从不同方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六、 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

存在将收入性质的款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相关支出或部分支出直接从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

(二)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与账面资产金额对账,且未与实物进行清点,导致2018年末资产台账与账面资产金额存在差异,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成本收益分析报告

 

2018年,我办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办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全部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三公经费主要是公务接待和公务出行支出,因公车取消,所以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为了充分发挥史志“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2018年县史志办开展了《嵩明年鉴》编修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嵩明县人民政府将该项工作出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给县史志办8万元专项资金。2018年12月,《嵩明年鉴》正式出版发行后,该笔专项资金共计8万元全部支出,结余0元。

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虽然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及职业年金等按时准确缴纳,从无拖欠。但是,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当前个别科室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不注重收集资料建立工作台账,主要由于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尚未密切挂钩。

二是可操作性有待增强。我办预算支出项目更注重社会效益和长期效益,绩效指标制定和绩效评价有一定难度。

三是成果应用有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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