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嵩明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暨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各园县管委会,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嵩明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镇(街道)及各部门、单位抓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
(五)负责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表彰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组成人员
组 长:胡国海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俊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雄伟 县编办主任
段发武 县委宣传部
杨 磊 县发改局局长
李丽霞 县科工信局局长
李建平 县商务投促局局长
张永清 县公安局政委
杨智瀛 县司法局局长
苏志斌 县财政局局长
程朝荣 县人社局局长
唐 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怀良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局长
肖 禹 县住建局局长
文振宇 县交运局局长
陈利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文 县林草局局长
李俊森 县水务局局长
陈丽蓉 县文旅局局长
陈 琪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培洪 县审计局局长
苏 雄 县统计局局长
孔令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春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颜华斌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李培丽 县信访局局长
李映辉 县民政局局长
李云飞 县教育局局长
杨 超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潘友清 县档案局局长
刘丽仙 县保密局局长
郭红利 县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周俊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务公开办主任郭红利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组成单位职责
(一)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机制,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分工推进所负责的工作。做好新闻发布,重大政务活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
(二)县司法局。将法治嵩明建设与政务公开协调推进,做好法治嵩明建设考评与政务公开考评的衔接工作。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公开,将重要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纳入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对答辩,做好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协调。
(三)县委编办。组织督促各单位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的梳理和公开。
(四)县发展改革局。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做好宏观政策的公开发布解读。
(五)县委宣传部。做好全县政府网站的巡查监测、督促整改和考评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营维护工作;做好网络舆情搜报,指导协调各单位做好处置应对;指导督促各单位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六)县教育局。推进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做好与教育相关的舆情处置应对。
(七)县民政局。做好城乡低保、救助、养老等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应对。
(八)县财政局。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公开,组织指导督促全县财政信息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社保、劳动就业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和舆情处置应对。
(十)县环保局。做好环保信息公开和环保类舆情处置应对。
(十一)县住房建设局。做好监管城建项目信息公开,住房保障、房地产调控等政策的公开发布解读及舆情处置应对。
(十二)县交运局。做好交通工作的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及舆情处置应对。
(十三)县水务局。做好河道治理、“三防”、供水等工作信息公开及舆情处置应对。
(十四)县文旅局。做好文化旅游领域的信息公开,根据职能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五)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医疗、健康、计生、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应对。
(十六)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做好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应对。
(十七)县市场监管局。推进商事登记、消费领域信息公开及政策发布解读。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应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及舆情处置应对。
(十八)县公安局。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办事项目公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以及我县治安、交通管理等涉警舆情处置应对。
(十九)县自然资源局。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的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应对。
(二十)县档案局。做好已接收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利用工作,做好已接收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一)县保密局。组织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泄密事故。
(二十四)县商务投促局。做好我县重大产业和科技创新政策的公开发布解读,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工作。做好商业贸易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根据职能做好招商政策的公开发布解读。根据职能做好招商政策的公开发布解读。
五、 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各镇根据需要列席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六、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19年7月19日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