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9〕9 号
发布时间:2019-08-0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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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福花等十一位同志
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
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9〕152 号文件精神,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党组
会议研究同意:
李福花 任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
一年);
李海鸥 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玉泉 任县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
一年);
何进花 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
年);
关 鑫 任县粮油储备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
年);
李建勋 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
一年);
董 辉 任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
期一年);
朱黎明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林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
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倩洁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嵩明职教园区市场监督管理
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 帆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
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晓东 任县司法局小街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
年)。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9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