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9〕8 号
发布时间:2019-08-0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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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志军等六位同志
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
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9〕131 号文件精神,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党组
会议研究同意:
吴志军 任嵩明职业教育基地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原
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金明珠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把谢明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永富 免去嵩明职业教育基地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满 意 免去县司法局杨林司法所所长职务;
邓云鹏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9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