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9〕4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9〕71 号文件精神,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党组
会议研究同意:
叶绍锋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杨俊峰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
自行免除;
杨 峰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
自行免除;
杨 磊 任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发启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
- 1 -
长;
陈卫平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徐金凤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
免除;
王 彬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
免除;
谷剑斌 任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 品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升级自行免
除;
姚剑雄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苏志斌 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永泉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副主任职务;
高虹亮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代永波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
构改革自行免除;
张普波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亚军 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陈利明 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烤烟生产办公室)
主任;
王彦国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
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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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坤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倪秀梅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
免除;
李 坤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绍林 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
改革自行免除;
王绍华 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正科级),原任职务因机
构改革自行免除;
李利平 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
自行免除;
车 勇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华 任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白志梅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
行免除;
印树伟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县文物局局长,原任职
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毕菊芬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原
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许 诺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
职务;
杨 祥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畜牧兽医局副
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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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万斌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金龙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
免除;
臧 友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
免除;
何心灵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
免除;
孔令林 任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红波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嵩明职教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方东旭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安全生产监察
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金美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李映海 任县信访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
除;
李贵林 任县信访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
除;
李庆东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
免除;
诸朝卫 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嵩阳街道办事处副主
任职务;
张 才 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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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
颜华斌 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原任党内职务因机构改革自
行免除;
胡旭斌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局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潘友清 任县档案馆馆长;
孙永坪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改
革自行免除;
龚燕芳 任嵩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双拥办主任职务;
李亚敏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江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后勤科科长职务;
王 伟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
务;
张 文 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烤烟生产办公室)
主任职务;
张 利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云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沈亚楠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职务;
毕汝云 免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尹 贵 免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