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嵩明县 “三公”经费决算 汇总数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嵩明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嵩明县财政局汇总,嵩明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嵩明县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包括本级/全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度嵩明县各部门和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746.74万元,较上年增加71.58万元,增长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42.43万元,较上年增加22.82万元,增长116%,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12人次。公务接待费为278.72万元,较上年减少74.08万元,下降2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67次,共计接待5610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22.84万元,增长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7.7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50.60万元,增长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1辆。
2018年我县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从下表看“三公”经费增长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较上年增加,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全县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二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
2018年度嵩明县 “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
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675 | 747 | 72 | 11% |
1、 因公出国(境)费 | 20 | 42 | 23 | 116% |
2、 公务接待费 | 353 | 279 | -74 | -21% |
3、 公务用车费 | 303 | 426 | 123 | 41%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28 | 0 | -28 | -1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 | 275 | 426 | 151 |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