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
6月25日,我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陈浩到会指导,县领导县委主要领导、潘加智、柴继红、施晓玲、桂志芬、杨绍聪、杨伦,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九进”指导组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相关负责人,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示范单位相关负责人,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中层以上干部、县创民办全体人员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新区党工委委员,杨林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县委书记县委主要领导就抓好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出3点意见:一要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进一步深化对示范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三要压实责任、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实迎国检各项工作。同时,对我县舆情应急处置、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汛等各方面安全提出要求。县委副书记潘加智主持会议。
会上,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陈浩结合我县实际,就创建示范工作提出4点意见:一要坚持云南要努力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信念,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二要坚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要坚持创建工作纵深拓展、提质增效,进一步创新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发展;四要坚持周密部署、精准发力,全面做好示范市创建迎国检各项工作。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柴继红通报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并安排下步工作;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施晓玲宣读了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命名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通知。会议还为获命名的创建示范单位代表颁发了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