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王发、张后、诸勇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项目土地征收相关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但实际征地工作中由于征地程序问题引发的被征地农民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逐年增加。因此,在征地报批前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行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征地程序,积极主动采取张贴、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开涉及的相关征地信息,张贴和发布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存档备查。同时,为缩短征地批后实施时间,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以及补偿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公告中群众再次提出意见的,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王发、张后、诸勇代表提出的“矣铎、月家、上禾片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能够做到资金到位”的建议,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
经核实,矣铎、月家、上禾片区近年已完成土地征收面积8760.278亩,共兑付土地补偿资金33779.7万元;其中矣铎居委会2319.9亩,兑付土地补偿资金7557.96万元;月家居委会6440.378亩,兑付土地补偿资金26221.74万元;上禾居委会0亩。
二、 建议办理情况
王发、张后、诸勇代表提出的“矣铎、月家、上禾片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能够做到资金到位”的建议,经核实,在征收矣铎、月家、上禾片区土地的过程中,因项目主导单位资金紧张的实际困难,土地补偿资金虽有拖延,但均已足额兑付。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土地收储资金紧缺已成为制约我县土地收储工作的主要瓶颈。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可用于土地收储的资金有:财政安排的资金、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前两项资金基本没有。下步我中心将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相关要求,主动与国土和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工作。同时,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以缓解我县土地储备资金紧缺的实际,坚决杜绝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不能够做到资金到位的现象发生。
联系人及电话:杨绍昆 13708464748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