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政发〔2017〕42号)以及《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认真、客观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本部门纳入部门决算的资金仅有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没有项目支出。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土地储备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
2.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储备与供应计划,与相关部门协商统一后,报县土地储备委员会审议批准。
3.负责按照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做好土地收储一级开发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积极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4.配合财政部门编制和报批年度土地出让资金收支项目预算,按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储备出让收支进行预决算管理。
5.负责申报土地储备项目的宗地规划条件。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储备项目的储备方案并报批。
7.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储备项目实施交易。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本机构辖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土地储备科、计划财务科。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人,财政供养8人。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
完成县下达2018年土地收储目标任务的104%;完成县下达2018年度土地储备方案编制报审目标任务的204%;引入社会资金,完成汽车销售城土地收储项目、兰茂大道旁土地收储工作;完成浙商科技园、2012年大坡脚低丘缓坡土地收储等项目征地拆迁及土地收储工作;完成2018年浙商科技园、大坡脚低丘缓坡土地收储的用地征转报批工作;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点龙保片区二期、长松园片区二期、杨林集镇片区新增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县直机关挂钩联系村(居)委会相关会议精神,推进小街镇五条沟村7户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嵩明县执行联动单位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要求,配合县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开展了相关企业资产查封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土地储备工作统计台账,及时统计上报土地收储面积、储备方案编制、农转征报批等工作完成情况。
(四)部门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方面
为加强土储中心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财务工作秩序,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中心制定了《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预算管理制度》、《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债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2.三公经费控制方面
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我中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等经费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有效压缩车辆运行成本。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车辆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单车核算;对公务用车使用实行出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由用车人自行负担。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费用。按照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和规范中心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三是严格控制公款出国(境)考察学习。原则上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考察学习活动,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训,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数量。
3.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为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部门发展,中心制定了《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考勤管理办法》、《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绩效分配方案》等管理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县土储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部门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未采购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我中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6.472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完成县下达2018年土地收储目标任务;完成县下达2018年度土地储备方案编制报审目标任务;引入社会资金,完成汽车销售城土地收储项目、兰茂大道旁土地收储工作;完成浙商科技园、2012年大坡脚低丘缓坡土地收储等项目征地拆迁及土地收储工作;完成2018年浙商科技园、大坡脚低丘缓坡土地收储的用地征转报批工作;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点龙保片区二期、长松园片区二期、杨林集镇片区新增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县直机关挂钩联系村(居)委会相关会议精神,推进小街镇五条沟村7户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嵩明县执行联动单位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要求,配合县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开展了相关企业资产查封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土地储备工作统计台账,及时统计上报土地收储面积、储备方案编制、农转征报批等工作完成情况。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无项目支出。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根据《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进行评价打分,其中“C1部门产出(18分)”、及“C2部门效果”指标,结合土储中心工作实际,分别设置了三级指标,具体评价依据如下:
1.土地收储、报审以及一级开发完成情况,以签订的收储协议、委托协议、补偿费的支付情况、规费的缴纳情况等为依据,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评价。
2.无量化认定的工作,以是否完成为依据进行评价,完成计满分,未完成计0分。
3.满意度、政策知晓率指标的评价根据对五镇(街道)三园区、拟用地单位以及其他部门进行随机调查问卷或访谈形式的结果作为评价依据。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的对象为纳入县级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管理的全部资金。评价时段为2018年度的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四、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中心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认真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扎实实地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县土储中心财政预算批复资金基本支出127.74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6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06万元。项目财政预算为0。
(1)预算追加情况
2018年县土储中心财政预算批复资金基本支出127.740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8.8989万元,预算追加数18.8412万元,追加比例为17.3%。
(2)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要求开展中央、省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预算资金仅为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无向下转移支付资金。
(3)预算执行进度
2018年县土储中心财政预算批复资金基本支出127.7401万元,一季度支出29.1859万元,完成进度22.85%;二季度支出57.6387万元,完成进度45.12%;三季度支出88.481万元,完成进度69.27%;四季度支出127.7401万元,完成进度100%。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0.9331万元,2018年1.3873万元,增加0.45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老旧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2017年0.5172万元,2018年0.1932万元,减少0.3240万元,原因为我中心落实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有差异的主要原因,经对接,2018年有财政供养车辆的部门每辆车有预算经费外,其他“三公”经费财政未预算过经费。
(5)预算执行及资产管理方面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部门管理
我中心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本部门正常的工作运转,我中心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解决职工“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有事干”的问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内部岗位目标任务考核方案,实行工作任务责任制,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年终严格考核兑现。制定了一系列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管理制度,以及人力资源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本部门的内部管理,有效地加强了对单位内部的人、才、物的管理。
3.部门绩效
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工作,超额完成2018年土地收储目标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目督办职能目标考核指标任务。保障了县内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的用地,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五、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当年部门预算,加强分析和预测,能按文件精神做好预算、决算公开工作,但不够及时、完备,今后争取按质按量完成。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019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