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3号)的答复
尊敬的张*春委员:
关于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3号)《关于加强嵩明县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共有规模不等13个农贸市场,是较为集中的食品经营场所,是城镇居民及周边地区群众日常购买食品的聚集地。市场内有经营摊位、小食杂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吃店等类型,既有批发,也有零售;既有现场制售,又有米面、粮油、蔬菜、水果、水产品、调味品、肉制品等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还有包子馒头、糕点、油炸食品等小吃食品。我县农贸市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普遍存在场地狭窄、设施设备简陋、环境卫生较差等诸多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的指导下,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总体形势明显好转,没有重大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仍有像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等一些突出性问题需继续加予规范,改善环境卫生和提高食品食量安全等问题。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将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点区域予以常态监管,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抽样检验、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取得了一定的监管成效。
二、开展县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措施
近年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结合县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难点,积极协调相关监管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建立完善市场监管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时时开展《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发布消费提示,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鲜肉时注意查看检疫标志及实物的新鲜状况,不要购买无检疫标志或感官不好的鲜肉,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常态化的监管,检查上市的鲜肉是否经检疫合格。三是督促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销售流向上切断销路。四是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和委托检验的手段加大抽样检验检测力度。五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宽案件线索,加大打击力度。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广度;继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力度,立足科技手段,加强检测体系建设。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畅通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及时将食品安全信息准确传递给每位经营者和消费者,使他们及时掌握信息动态。要建立和完善食品检测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完善不合格食品后处置等措施,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实效化,将有毒有害食品拒之于市场之外。加强协同配合的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对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提高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督促,完善管理制度和相关设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质量。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全县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点多面广、监管人员少、监管方式老化、监管合力不足等问题,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