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组织对全县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进行验收前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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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对未完成2018年道路交通“两站两员”和消火栓建设任务的整改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以来,嵩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劝导站建设工作,积极协调,目前全县劝导站已全部建设完成(应建劝导站75个,实建76个,劝导站建成率达到102.3%)。为圆满完成市交安委劝导站检查验收工作,4月23日至25日,县公安局组织对全县76个交通安全劝导站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工作人员对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规范》,重点查看了新建成的劝导站员人配置情况,劝导制度上墙情况,劝导站检查台账、劝导员设备配置等情况。检查期间,县公安局检查人员与各镇(街道办)交管站站长进行了沟通交流,就劝导站建设和违法行为劝导工作提出,各镇(街道办)交管站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劝导站(点)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的督促检查,让劝导员按照“七必查”、“九必看”工作要求开展劝导工作,真正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