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检查验收2017年至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扶贫建设项目
4月2日至3日,县扶贫办牵头组织由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民宗局组成的验收组对嵩阳街道、小街镇、牛栏江镇2017年、2018年度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2017、2018年度,投入1658.97万元资金,其中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150.4万元,整合部门及自筹资金508.57万元,对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老草凹、土白场、干河菜籽箐易地搬迁点、普渡居委会下普渡村、大营居委会黄栎山、小街镇匡郎村委会三岔河、匡郎村及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大麦地、大箐村委会马场地村小组开展扶贫项目建设。完成道路硬化53209.91平方米,建设活动室3个604.2平方米,公厕建设2个103.16平方米,垃圾池3个,建成活动场所2个1354平方米,涵管11道,路灯21盏,蓄水池建设1320立方米,大棚建设69670平方米,铺设水管2430米,土地整理74295平方米,建成养殖小区2个畜圈1892平方米,建设鸡舍4个3341.33平方米,饲养设备4台套,加温设备4套。
验收组一是听各镇(街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查看相关台账资料;二是实地到每个项目点详细查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三是对项目建设检查情况及台账资料进行反馈,听取各单位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及整改措施。
经过验收组充分讨论一致通过项目验收,同时要求各镇(街道)、村加强项目后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和痕迹资料,同时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制,按照“宜于管理,有偿使用,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项目后续管理责任制,对所建项目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所建项目工程最大化发挥效益。一是加强对种植、养殖项目的管理。嵩阳街道、小街镇、牛栏江镇、项目村(居)委会(合作社)要按照“属地管理、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制管理。二是各镇(街道)要明确项目后继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技术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村后继管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三是嵩阳街道、小街镇、牛栏江镇对项目后续经营管理、利益联结、分红兑现等实施监督指导和跟踪问效。四是项目村(居)委会(合作社)要制定种植、养殖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