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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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为嵩明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县政府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赋予防震减灾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是县政府行使防震减灾行政职能的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主体,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现有人员编制6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和综合业务科,与云南省地震局嵩明地震台实行“局台合 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2004年5月昆明市编委办公室(昆编办〔2004〕32号文件)批准县防震减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04年10 月经昆明市人事局审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1年3月经昆明市公务员局审批同意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登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14年5月 27日嵩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嵩编〔2014〕10号)批复设立嵩明县地震监测中心,在县防震减灾局原有编制6人的基础上增加编制1人,增加后共有人员编制7人。车改后实有车辆1辆,核编公务用车辆1辆,属于特种装备用车。
县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范围主要是:制定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地震监测分析与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应急与救灾服务;地震信息服务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机关,为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退休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5.40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40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408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2707万元,上年结转0.137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40829万元(本级财力135.408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27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5.2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70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200404地震监测基本支出115.941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716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12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0.270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2019年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19年公务用车预算为3万元,无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制度。我局在公车改革期间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35.27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3707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调整标准后,工资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7%。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为用于地震监测设备维护,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7.85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7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8年从卫计局调入我局一人和工资调整标准后,工资基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1.26 | 241.26 | 227 | 14.2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135.2707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35.2707万元。
本年主要工作:制定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地震监测分析与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应急与救灾服务;地震信息服务等。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根据嵩明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2019年度申报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5万元;审核确定4个项目,涉及金额15万元。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了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19年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按规定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绩效按照我局职能和项目需求编制,项目绩效围绕总体绩效目标开展。绩效指标内容全面、完整,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和效率指标,符合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要求。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900111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