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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3-56997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3-29 10:40
名 称: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理局,预算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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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4200000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重要规划,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

4.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对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0.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嵩明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单位,现有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4人。下设6个科(室),1个大队,即:局办公室、非煤矿山科、危化(行业)管理科、法规宣教科、煤矿管理科、职业健康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嵩明新辅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为主线,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地生根

大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广泛宣传《中共嵩明县委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调研分析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的规律特点和存在问题,统筹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七进”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从思想上、行为上牢固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职责,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二是明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进监管部门分类,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关系,推进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党政领导干部监管责任清单,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清单,实施安全生产归口管理。三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四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督查考核机制。

(四)持续推进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大对各部门的督促力度,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各类事故防控,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好大检查“1+9”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大检查专项整治信息报送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统筹作用,督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建立辖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工作职责清单,建立各级部门定期报告、定期通报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本着“建用并重”的原则,加快信息化建设速度,围绕云南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各项工作指标走在全市前列,把信息化工作与安全监管高度融合,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和手段。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成熟一家评定一家的原则,强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是否严格“依标运行”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好坏的重要衡量依据,加强对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检查,杜绝标准化“只达标不运行”的现象。

(六)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及转型发展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开展对白蒿窝煤矿引导退出工作,力争2019年完成引导退出关闭任务。继续对已关闭煤矿进行巡查,防止已关闭的煤矿死灰复燃,并做好已关闭煤矿档案建立完善;督促煤矿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积极办理环保、水保相关手续。二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抓好转型升级工作,按照昆明市政府批准的《嵩明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和《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非煤矿山的公告》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督促、指导5座矿山开展改造升级,2座矿山开展整合重组。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关闭退出、整治提升、和搬迁改造工作。督促做好乙炔自动化改造工作。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准入关,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行政审批工作。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医药、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专项整治。五是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净空保护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净空办职能职责,组织抓好我县净空保护工作。

(七)加强综合监管

继续落实好《嵩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嵩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制度》、《嵩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制度》等八项县安委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协调、督促作用,协调解决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配合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充实配齐人员、办公场所和监管设备,不断壮大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8.2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8.2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88.24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8.24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8.2422万元(本级财力388.24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8.24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8.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242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N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N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35.680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N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N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支出324.607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行政运行支出、“N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类)-N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27.953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8.242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安全监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安全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嵩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368.2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0.2055,主要原因是2018年11月份新招录了1名事业人员,导致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二是2018年12月份退休了1名行政人员,但2019年预算是以2018年11月份工资花名册为基础编制的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7%。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安全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嵩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嵩明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消防管理、县民政局救灾、县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治、县农林局森林防火、县防震减灾局地震灾害等8个部门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抗震救灾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应急救援职责进行了整合,2019年县财政安排了20万元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将用于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抗震救灾等应急管理事务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嵩明县安全监管局2019年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56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5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1月份新招录了1名事业人员,导致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二是2018年12月份退休了1名行政人员,但2019年预算是以2018年11月份工资花名册为基础编制的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计451.914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798208万元,占资产总计的77.4%;固定资产102.116438万元,占资产总计的22.59%。固定资产中,其中车辆1辆,24.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7.616436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368.2422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68.2422万元。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地生根;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推进医药、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专项整治。

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以实现“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为预期效益。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申报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20万元;审核确定1个项目,涉及金额20万元。

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根据《嵩明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隐患排查,狠抓专项整治,强化应急联动,狠抓灾害防治,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提高全县应急处置水平。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4200111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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