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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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章程》;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3、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
4、参与输血、献血,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5、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护;
6、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
7、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发展红十字会会员,招募红十字志愿者;
8、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事业单位。 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无离退休人员。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工作的重点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服从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团结带领全县红十字工作者和广大志愿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锐意进取、扎实苦干,为创造人民更加美好幸福生活作出红十字会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扩大红十字组织的覆盖面;继续加强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红十字青少年队伍。实现基层组织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稳定的工作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的目标。
(二)广泛深入开展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纪念日、节庆日和重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红十字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公信力。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年度培训救护员不少于500人,普及性培训不少于3000人。
(四)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增强救助实力,帮助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人。年度计划筹资30万元。
(五)开展助学助困和大病救助,为困难群体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送去党和人民群众的温暖。
(六)推进“三献”工作,使“三献”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目标是遗体(器官)志愿捐献者登记人数不低于去年。发展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不少于30人。
(七)扩大宣传舆论阵地。把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之逐步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使红十字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明显提高,公民参与红十字的热情明显增强,覆盖面明显扩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2.3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3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2.30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03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万元(本级财力52.30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2.30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3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N208-05”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包括“N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共支出5.415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支出。“N208-16”主要反映红十字事业支出,包括“N2081601”红十字会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共支出42.530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用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N221-02”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的支出,包括“N2210201”住房公积金,共支出4.3577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2.3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9年嵩明县红十字会部门基本支出主要为:1.301—工资福利支出50.8036万元,包括30101—基本工资支出11.3424万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10.0176万元、30103—奖金支出6.3452万元、30107—绩效工资支出8.6088万元、30108—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15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67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06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4.3577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费支出1.0795万元,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包括30201—办公费支出,1.5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无功能科目分组。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功能科目分组。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说明:
(一)本单位2018年、2019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的预算申报及支出,因此不存在增减变动情况;
(二)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均从商品与服务支出费用中列支,没有单独预算申报公务接待费用, 因此不存在增减变动情况;2018年实际支出0.2万元,2019年接待费用控制在0.2万元以内。
(三)本单位2018年、2019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的预算申报及支出,因此不存在增减变动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县红十字会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52.3036万元。与2018年实际支出没有变化,基本持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嵩明县红十字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2.3036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52.3036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2.3036万元。2019年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章程》; 二是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三是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四是参与输血、献血,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五是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护; 六是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七是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发展红十字会会员,招募红十字志愿者;八是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2019年红十字会总体目标为:一是开展备灾、救灾工作,进一步提升嵩明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能力,开展培训演练活动5次;二是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年度培训救护员不少于500人,普及性培训不少于3000人。三是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输血、献血,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目标是遗体(器官)志愿捐献者登记人数不低于去年,发展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不少于30人。四是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护;五是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年度计划筹资30万元,送去党和人民群众的温暖,慰问贫困户1000户。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申报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0元;审核确定0个项目,涉及金额0元。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56100111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十字会)20190328101555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