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团县委2019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200000
嵩明团县委2019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团县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嵩明团县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共青团嵩明县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团嵩明县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嵩明县的领导机关,在中共嵩明县委和团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团县委人员编制数5人,团区委在职在编人数为4人,空缺行政编1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是共青团嵩明县委、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人。
离退休人员无。
车辆编制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72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7233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7233元,其中:本年收入747233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7233元(本级财力747233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7233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47233元,其中,基本支出628494元,项目支出50000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N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合计626519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的支出、“N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66559元,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支出,“N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合计54155元,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47233元,项目支出5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嵩明团县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部门预算工作中,“三公”经费未进行专门经费预算。日常的公务接待费用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主要是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的商品和服务开支,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一)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的业务需求和安排。
(二)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控接待标准和流程,最大程度降低公务接待费。
(三)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所以不产生运行费用。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共青团嵩明县委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团县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7472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43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职工职务及级别工资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共计628494元,占基本支出的8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68739元,占基本支出的9.20%;项目支出经费5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县级财政资金紧张对各部门经费都进行了压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共青团嵩明县委机关运行经费68739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747233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47233元。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是:
(1)在中共嵩明县委和团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团省委和团市委的目标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嵩明团县委工作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工作。
(2)利用重点时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带领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开展五四、学雷锋月、六一儿童节、少先队日、重阳节、国际志愿者等思想引领活动,激励大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3)开展“情暖嵩明,一路童行”系列活动,进一步帮扶贫困家庭青少年,营造互帮互助、扶贫救困的良好社会氛围。该活动旨在响应党中央脱贫攻坚号召,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改善贫困学生学习及生活条件,为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4)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触法未成年人的社会背景调查和帮助、教育、矫治工作,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推动了全县平安建设。
总体目标是:在中共嵩明县委和团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团省委和团市委的目标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嵩明团县委工作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工作。做好服务青少年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申报1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56.85万元;审核确定1个项目,涉及金额5万元。该项目为2019年五四活动、六一活动、区域化团建、青年之声嵩明建设、团干部三个联系活动经费。为切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县委利用重点时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带领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200111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嵩明团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