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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3-56915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3-28 09:21
名 称: 嵩明县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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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200000

嵩明县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 政府采购表

十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 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现有24个部门,包括县局机关5个综合部门,8个业务部门(含交警),下属10个派出所及看守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治安整治成效。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分析治安难点、乱点,梳理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二是持续推进“以打开路”,严打突出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强刑事严打工作力度,充分整合各警种资源,强化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三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四是加强预警信息收集,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要提升情报信息搜集研判能力,加大对预警性、行动性、煽动性情报信息的预警预判,切实做好防范到位,最大努力做到“五个严防三个不发生”。五是完善科学高效的巡防机制,提升立体化防控水平。推进巡特一体化建设,更加科学高效的分时、分片、分段开展巡逻防控,县城区域每天保持足够警力投入街面。六是补齐短板做强长板,推进公安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对照市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九项措施》《昆明市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三年规划(2018-2020)》等文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基层基础工作。七是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公安队伍。以十九大精神专题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继续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八是加强新闻宣传,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对照市公安局“4+N”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局重特大案(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战时宣传同步联动、警媒协作深度发展以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2人,其中:行政编制264人,工勤编制18人。在职实有4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65人。

车辆编制62辆,实有车辆68辆(县级平台调配车辆6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5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5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56.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56.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56.63万元(本级财力14456.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56.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5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3.63万元,项目支出167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4-02”支出13007.54万元,主要反映公安的支出;“208-05”支出817.1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21-02”支出631.92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783.63万元,项目支出16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6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6.31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资本性支出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年初无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年初无补助事项预算。

六、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采购预算资金443.59万元。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2783.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1.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提高及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16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5万,主要原因为无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小新街、杨林工业园区、北城三个派出所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开展室外工程;武警“智慧磐石”项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反恐怖工作在大力、高效开展。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嵩明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494.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6.87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预算,新建派出所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及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扫黑除恶、禁毒管理、反恐怖、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等办案业务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嵩明县公安局共有资产6414.85元,其中流动资产1240.52万元,固定资产5174.33万元。固定资产含房屋构筑物1219.64万元,车辆1428.2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26.42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14456.63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4456.63万元。简要说明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2019年度嵩明县公安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精神,以“防风险保安全、解难题补短板、建体系勇争先”为主线,以扫黑除恶为抓手,推进跨越发展目标任务和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体系落地见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总体目标: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对辖区内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提升各类案件侦破率,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测算依据:上年度工作成果;公安职责;上级部门相关要求。

2. 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申报1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673万元;审核确定12个项目,涉及金额1673元。简要说明每个项目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北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预计2019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安职能发挥,测算依据为工程建设进度;杨林工业园区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预计2019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安职能发挥,测算依据为工程建设进度;小新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预计2019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安职能发挥,测算依据为工程建设进度;武警“智慧磐石”工程预计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大大加强监区管控力度,测算依据:工程项目清单及相关设备平台参数;基础设施维修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公安机关工作进度,测算依据:上年度维修维护开展情况;看守所监控保障及维护,保障看守所范围内所有监控正常运转,保证监区及在押人员安全,测算依据:以往年度维护需要;反恐怖工作,杜绝暴恐事件发生及恐怖主义漫延,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恶涉黑案件百分之百侦破,涉恶涉黑人员不漏捕、漏诉,巩固基层政权,测算依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小新街、北城、杨林工业园区派出所新进业务用房搬迁,完成办公家具、厨房用具采购,保障新建业务用房及时投入使用,测算依据:2018年杨林派出所搬迁费用,工程建设进度;杨林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测算依据:建设成本及资金缺口;龙保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测算依据:建设成本及资金缺口。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200111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嵩明县公安局)201903280909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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