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来,我镇认真按照嵩明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全镇民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镇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镇、村联动的政务公开机制。同时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他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并认真研究我镇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积极开展工作调研。针对政务信息公开群众知晓率,在全镇范围内进行调查。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一是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政府网站, 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形式,推进政务公开。运用微信公众号“悦读小街”,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对外展示小街镇风土人情,提供便民服务信息,扩大招商引资影响力。三是建立和推行镇政府政务信息服务,由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镇、本村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我镇凡是重大决策,都要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并在决策后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镇在中国嵩明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0余条,通过“悦读小街”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45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五、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领导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怕失权,不愿公开;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思想。二是工作工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 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四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为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附件1
小街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小街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0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8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5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二、 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78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178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78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178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78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 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 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 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邱学东 审 核 人:李其平
填 报 人:尹金倩 联系电话:67911051
填报日期: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