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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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为8个科室、1个队、2个中心及5个派出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规宣传监察科、规划科、地籍与测绘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科、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和国土资源监察队、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嵩阳国土资源所、杨桥国土资源所、杨林国土资源所、小街国土资源所、牛栏江国土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和增减挂钩工作。
2.积极组织收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完成2019年土地出让基金收入入库目标任务,促进全县土地市场管理及土地资产化经营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为本级财政积累资金,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3.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用途管制作用,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指标管理。
4.强力推进用地报批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切实提高供地率。
5.加强矿政管理。扎实做好矿政基础工作,落实矿业权计划投放制度,做好嵩明县采矿权许可证到期延续登记管理规定相关事宜。
6.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灾防治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防灾各项制度,落实地质灾害分类治理工作。
7.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
8加强地籍管理工作。规范日常土地登记、两权调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9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8.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8.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8.25万元(本级财力928.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8.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25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20-01”支出,主要反映国土资源事务的基本支出928.25万元,包括“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76.40万元,主要为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84.4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负担部分公积金支出,共计67.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支出92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25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共计788.04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12.0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本级财政部门仅对有财政供养车辆的部门每辆车预算车辆运行经费3万元,其他“三公”经费未进行经费预算。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几乎没有因公出国(境)的情况。日常的公务接待费用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主要是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开支,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财政部门核定标准为行政参公部门每人每年5000元,其他事业单位每人每年2000元。与上年“三公”预算数无变化,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三公”预算数无变化。“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我局无因公出国出境的业务需求和安排。
(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控接待标准和流程,最大程度降低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算。无超标准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嵩明县国土资源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主要是全局计算机网络、电脑维护服务支出,我局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92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1、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项目支出30万元,具体项目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2、人员工资福利依政策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90%;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3%。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2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是1、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项目支出30万元,具体项目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2、人员工资福利依政策调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我部门2018年年末资产总额4683.98万元,流动资产4314.57万元(库存现金0.88万元、银行存款3429.64万元),占比92.11%;固定资产369.41万元,占比7.89%。总资产相较2017年年末减少279.24万元,降幅5.6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账结余本年支出导致年末净资产减少60.93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公车报废减少,增加部分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减少14.45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928.25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928.25万元。本年度重点工作为: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和增减挂钩工作。
(2)积极组织收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完成2019年土地出让基金收入入库目标任务,促进全县土地市场管理及土地资产化经营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为本级财政积累资金,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无。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26100658641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23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