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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3-13252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3-25 10:38
名 称: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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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4800000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是嵩明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单位,负责全县公路的大、中修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辖区内1153公里(其中县道154.586公里,乡道576.4公里,村道336.167公里)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1.提出全县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农村管理的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考评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下设1个办公室,3个业务科室(养护科、财务科、安技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切实做好季节性、基础性、预防性养护工作,完成小修保养工作。
2.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施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规范完好。
3.实施路段绿化改造提升,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效果。
4.结合全国路网调整,实施标志标线、里程碑、百米桩等设施的更换。
5.严格落实桥隧养护管理制度,实施好桥隧维修加固项目。
6.加强恶劣天气应急队伍建设,妥善处治险情。
7.深入开展文明样板示范工程创建,带动整体养护水平提升。
8.全力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4.3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3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34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4.3486万元,上年结转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3486万元(本级财力254.34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4.34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4.3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4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4—01—06”交通运输支出-公路养护214.7977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283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职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5226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54.34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3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486万元,无项目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组:
工资福利支出206.6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6939万元,无项目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65万元,无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82万元,无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2019年度财政额定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和2018年额定标准相同,无增减。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8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54.3486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17.917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增加改革性津贴,因此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单位新招聘1名工作人员造成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无项目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71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5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招聘1名工作人员造成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计240.9922万元;资产中流动资产0.7842万元,占资产的0.3%;固定资产154.7080万元,占资产的64.2%,其中:房屋及构筑物85.320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5.2%;车辆18.624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2%;其他固定资产50.762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2.8%;在建工程0万元,占资产的0%;长期投资0万元,占资产的0%;无形资产85.5000万元,占资产的35.5%;其他资产0万元,占资产的0%。与2017年的资产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化,流动资产增加0.323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254.3486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53.3486万元。
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全县公路养护工作,立足本职、加强小修保养,继续加大公路巡查、排查以及桥梁检查力度。
<2>.加强对职工的学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素质、团队协作能力、业务技能、安全意识等。
<3>.养护示范路及"四好公路"建设工作,加强养护示范路及"四好公路"建设工作,确保上级下达任务的圆满完成。
<4>.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总体目标:
保证公路畅通、保证公路的安全畅通和公路的使用价值。切实落实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逐步提高我县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在2019年预算执行中,我们将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控,部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树立绩效优先的管理理念,提升部门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以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测算依据是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部门工作计划为依据。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申报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0元;审核确定0个项目,涉及金额0元。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4800111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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