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6000000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领导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与教育相关的各项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6.各学校组织展开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全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教育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既嵩明县教育局(现更名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共22家(嵩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嵩明县职业高级中学、嵩明县第一中学、嵩明县实验中学、嵩明县第四中学、嵩阳一中、嵩阳街道第二初级中学、杨桥街道初级中学、杨林镇初级中学、小街镇第一初级中学、小街镇第二初级中学、牛栏江镇第一初级中学、牛栏江镇第二初级中学、嵩阳一小、嵩阳二小、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杨桥街道中心学校、杨林镇中心学校、小街镇中心学校、牛栏江镇中心学校、职教基地一小)。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启动2019年“全面改薄”项目和学前教育校舍建设项目。完成军马场小学等8所学校综合楼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嵩阳三小食堂、五条沟小学食堂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嵩阳二中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争取2019年上半年竣工。完成嵩阳中心幼儿园、小街镇本纳克幼儿园、嵩阳街道龙街幼儿园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完成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根据市级安排适时推进嵩明中学PPP项目工作。
2.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引导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村级活动场所举办、村小附设学前班改建等方式,增加村级幼儿园数量,基本满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拟交予县教育局举办公办幼儿园工作。
3.继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按照评估办法,逐校逐条对标对表,摸清底数,补齐短板。
4.严密组织招生考试。细心梳理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真正实现全年各类考试零差错的目标。
5.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教师交流机制,实施新一轮教师聘用,完善教师专业职务评聘机制,按照条件和工作程序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完善学校领导随堂听课制度、教师之间相互听课评课制度,构建和完善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学法研究,提高常态课堂有效性。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动作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课题指导,提高教科研水平。
7.发挥名校作用。做好名校工作,发挥职教一小(即“师专附小”嵩明校点)的引领辐射作用,提升龙保小学、古城小学的办学水平。支持昆明长鸿实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8.推动德育工作创新。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细化德育工作内容,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整合德育资源、教育力量,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设和谐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9.抓好民生工作。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开展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0.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督查,维护教育安全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嵩明县教育系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2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7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制2959人。在职实有30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4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82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975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728.5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728.5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728.53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728.53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728.5367万元(本级财力64728.53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728.53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728.5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28.5367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1(款)”支出2049.684万元,主要反映教育行政运行的支出(205类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205(类)-02(款)”支出47804.9242万元,主要反映各类普通教育的支出、“205(类)-03(款)”支出1531.7309万元,主要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的支出、“205(类)-08(款)”支出1239.6203万元,主要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的支出、“205(类)-09(款)”支出1500万元,主要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5997.954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4604.622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1228.5367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2019年嵩明县教育系统基本支出主要为:1.301—工资福利支出56336.3234万元,包括30101—基本工资支出12645.4821万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13336.5036万元、30103—奖金支出5443.6177万元、30107—绩效工资支出8868.1267万元、30108—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97.954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811.088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4604.6229万元;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9.3054万元,包括30201—办公费支出1062.1015万元、30216—培训费支出403.1939万元、30229—福利费支出633.5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0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万元;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2.9079万元,包括30301—离休费72.7532万元、30302—退休费2180.6003万元、30304—抚恤金16.93万元、30305—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315.1256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2.2万元、30308—助学金18.3738万元;项目支出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县级配套)、学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等。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19年无此类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19年无此类事项。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4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嵩明县第四中学2018年处置公务用车1辆,按照每车3万元的标准。2019年预算减少3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嵩明县教育系统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76个,采购预算资金15260.8998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教育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61228.5367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4526.08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人员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9%。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教育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3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学校经费开支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县级配套)、学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我国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餐问题的一项健康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不足,先后利用公益组织的希望厨房、桂馨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免费午餐等项目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34.16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各学校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资产总计131555.3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71.157万元,占资产总计的12.596%;固定资产111558.3624万元,占资产总计的84.8%;在建工程1851.722万元,占资产总计的1.408%;无形资产1574.133万元,占资产总计的1.197%。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970278.97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6.98%;汽车207.0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19%,;其他固定资产14322.29万元,占固定资产12.84%。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64728.5367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4728.5367万元。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继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严密组织招生考试;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发挥名校作用;推动德育工作创新;抓好民生工作;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督查,维护教育安全稳定。
总体目标:改善嵩明县教育县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障全县师生权益,把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提高各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抓好民生工作,保障师生各项权益。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申报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3500万元;审核确定7个项目,涉及金额3500万元,其中:(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级配套资金1034万元,按照昆财教(2018)206号文件,根据一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进行测算,分春秋两学期拨付,保障学生补助落实到位;(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346万元,按照昆财教(2018)28号文件,根据寄宿生人数,按初中625/生·学期,小学500元/生·学期,分春秋两学期拨付到学校,用于改善学生生活水平;(3)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04万,按照昆财教(2018)31号文件,用于学校日常办公等开支,保障学校教学活动正常开展;(4)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166万元,按照昆财教(2018)30号、昆财教(2018)212号文件,用于减轻学生经济负担;(5)“三名”工程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按照嵩明县推进名校名师名校长工程的实施方案嵩办通(2018)38号文件,用于名校引进工作,提升嵩明教育教学质量;(6)中高考成绩优秀教师奖励100万,按照嵩明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用于奖励中高考成绩优秀教师,鼓励嵩明教育发展;(7)教育费附加15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6000111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嵩明县教育系统)20190322085157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