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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3-56993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3-21 15:13
名 称: 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1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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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400000

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并宣传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督促检查统战、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全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非中共党员人选的提名推荐;负责县政协委员、常委中非中共党员人选的提名及其建议名单的综合上报。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4.指导和联系县工商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5.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嵩明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了解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6.管理台湾事务、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台、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台、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等。

7.做好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嵩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嵩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与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统战科、民族科、宗教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切实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不断促进全县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政党协商;二是大力支持多党合作;三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2.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着力保持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统筹项目和资金,务实创新全面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三是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全力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四是完善和全面实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机制,落实宗教场所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

3.有效推进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为实现富民强县凝聚新力量。一是做好传统工作领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二是注重做好新社会阶层中知识分子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新媒体从业人员等网络人士的统战工作。

4.紧紧围绕“两个健康”发展,全力做好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一是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环境;二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三是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5.积极深化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一是做好争取人心工作;二是扩大合作交流;三是努力跟进服务。

6.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夯实统一战线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大党外干部发现力度;二是加大党外干部培养力度;加大党外干部的使用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6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69万元(本级财力244.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4.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69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3民族事务-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2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4统战事务-2013401行政运行190.71万元,总金额:212.71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和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总金额:17.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总金额:14.0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2.69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7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9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2.49万元。采购明细为:办公设备一批2.49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1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5%。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县级民族机动金和宗教工作经费12万元,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补助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等;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接国家级检查验收工作;3.统战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深化“春融同心”统战工作品牌创建,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8.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计281.78万元;负债总计263.55万元,净资产总计18.23万元。所有资产中流动资产263.55万元,占93.53%;固定资产18.23万元,占6.47%,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通用设备17.8万元,占97.64%,专用设备0万元,占0%,其他固定资产0.43,占2.36%;在建工程0万元,占0%;长期投资0万元,占0%;无形资产0万元,占0%;其他资产0万元,占0%。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244.69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44.69万元。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接国家级检查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并宣传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涉台、涉侨宣传服务工作。

总体目标: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以服务嵩明改革发展大局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议政建言的政治优势、创新创造的人才优势、社会服务的资源优势、化解矛盾的功能优势,努力在增强统战自信、激发内生动力、统筹推动工作、创造校地共建共享模式、打造统战文化五个方面取得突破,有效动员、凝聚和整合全县统一战线系统的资源和力量,为嵩明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社会和谐,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安排任务。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申报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32万元;审核确定3个项目,涉及金额32万元。

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保障民族团结稳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统计及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行经济社会统计2次;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6次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个数3个。“五进”宗教场所、团体个数26个。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九进”创建任务,确保通过国家、省、市检查验收。召开统战工作会议1次,举办统战代表人士联谊活动3次,召开台侨理事会1次,举办培训会1次。

项目测算依据:中共昆明市委(决定)昆通[2010]40号文件;嵩通〔2018〕9号(关于印发《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400111

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2102523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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