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400000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3、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
4、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为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6、依法承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无照经营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接企业和直接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等相关质量抽验。
8、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10、按规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11、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2、负责管理计量和论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15、承担嵩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4个科室、队及6个派出机构,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嵩明县消费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械保化监管科、质量与商标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大队、嵩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小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牛栏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嵩明职教基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明晰部门职责,增强工作合力;二是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三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大流通领域食品检测力度、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四是认真落实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单位的监管;五是做好重大活动、节日食品安全保障;六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创建活动;七是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八是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监管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抽样检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2、强化食品信用、检测、应急体系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建立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等示范创建活动。
(2)形成涵盖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3)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3、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为重点投资主体的设立和市场准入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外资登记服务工作。要继续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方针政策,力争市场主体每年新增10%。
4、依托信息公示健全综合执法新机制
依法全面完整地公示有关注册登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5、抓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
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合同监管,完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监管制度,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继续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推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开展。
6、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
加大“一会两站”建设特别是12315“五进”工作力度,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投诉举报通道,提升消费纠纷、食品安全举报等突发事件的调处能力。
7、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注重产品质量的监督
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完成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
8、注重特种设备的监管,注重风险防控。
围绕建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察“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察和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坚持“监测—研判---预警”的总体思路,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9、推进计量发展规划落实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开展计量专项整治,提高计量监督的针对性,开展好上级质监部门安排的各项计量基础工作。
10、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和人才发展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力度,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具体为: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4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4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1.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1.57万元(本级财力1841.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41.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4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57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总金额1557.68万元,主要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其中:用于单位的行政运行开支基本支出1507.7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总金额157.7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总金额126.11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91.57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47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5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39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的主要原因: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未增加和减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43.7万元。采购明细:台式机6台2.4万元,扫描仪4台0.2万元,激光打印机6台0.9万元,柜类10个1万元,椅凳类10把0.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2台1.2万元,被服装具45套18万元,多功能一体机5台1万元,台桌类10张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每年17.5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791.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93万元,增长8.7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1名和在职职工正常增资、财政调整增加部门预算职工福利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5%。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新区调整体制导致本级收入减少,可用财力减少,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增加,为确保基本支出需要,只能压缩项目支出。项目开支为非税收入安排的执法办案及后勤保障服务经费,用于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执法办案工作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8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和调整职工福利费标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计322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2.89万元,占资产总计的49.74%;固定资产2399.34万元,占资产总计的74.46%。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917.6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9.93%;通用设备229.7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57%;专用设备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万元,占0%;其他固定资产252.01万元,占10.5%,在建工程0万元,占0%;长期投资0万元,占0%;无形资产0万元,占0%;其他资产0万元,占0%。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1841.57万元,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841.57万元。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明晰部门职责,增强工作合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建立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等示范创建活动;为重点投资主体的设立和市场准入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外资登记服务工作。要继续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方针政策,力争市场主体每年新增10%;依法全面完整地公示有关注册登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合同监管,完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监管制度,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继续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推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开展;加大"一会两站"建设特别是12315"五进"工作力度,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投诉举报通道,提升消费纠纷、食品安全举报等突发事件的调处能力;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完成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围绕建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察"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察和应急求援三大体系。坚持"监测-研判---预警"的总体思路,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开展计量专项整治,提高计量监督的针对性,开展好上级质监部门安排的各项计量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总体目标:1、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上级局工作要求,继续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和服务职能。2、继续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信用、检测、应急体系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3、依托信息公示健全综合执法新机制、继续抓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4、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注重产品质量的监督、注重特种设备的监管,注重风险防控、推进计量发展规划落实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
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预期实现的效益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上级局工作要求,继续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和服务职能;继续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信用、检测、应急体系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依托信息公示健全综合执法新机制、继续抓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注重产品质量的监督、注重特种设备的监管,注重风险防控、推进计量发展规划落实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通过职责改造达到按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标。测算依据是根据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政办通[2015]36号)文件、《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政通[2018]73号)相关要求,按部门主要职能及年度开展工作需要及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测算。
2.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预期效益。
2019年度申报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500000元;审核确定1个项目,即执法办案及后勤保障服务经费,涉及金额500000元。项目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预期实现的效益是加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测算依据是依据上年度项目收支情况及下年工作计划,以及上级工作安排、上年度后勤保障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400111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