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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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嵩明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
序号 | 目录 |
1 | 1-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
2 | 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3 | 1-3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
4 | 1-4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
5 | 1-5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
6 | 1-6 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
7 | 1-7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8 | 1-8 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9 | 1-9县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10 | 1-10一般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
11 | 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
12 | 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
13 | 2-3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14 | 2-4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
15 | 2-5 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16 | 2-6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
17 | 3-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
18 | 3-2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
19 | 3-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
20 | 4-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21 | 4-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22 | 4-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23 | 5-1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
第三部分 嵩明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表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
嵩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
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2月24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嵩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嵩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狠抓增收节支,强化收入征管,深化财税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合理配置资源,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打造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撑,圆满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198026万元,同比增26490万元,增长15.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7%,同比增12139万元,增长1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306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55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同比减13411万元,减少7.9%。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52万元、中央税收返还191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626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81040万元、上年结转11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万元,收入总计277791万元;具体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3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0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9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68万元,支出总计277791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54.9%,同比增69802 万元,增长12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89.4%,同比增76247万元,增长140.7%。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89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4660万元,上年结余-8216万元,调入资金15974万元,收入总计136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4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56万元,支出总计136316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的70.8%,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23.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12.6%。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及以上统筹,县年末滚存结余17947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县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44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18620万元,债务置换后,每年节约利息成本超过830万元;再融资债券55780万元,确保到期债券按时偿还,维护了政府公信力;调整使用2016新增债券7000万元,根据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草案,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截至2018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30078.65万元,低于限额76921.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9009.77万元,低于限额25990.23万元;专项债务佘额171068.88万元,低于限额50931.12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昆明市(新区)财政局审核批复财政总决算后才能正式确认,如有变化,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二、 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打造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的重要一年。面对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持续、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刚性支出进一步扩大等现实状况,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继续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精准发力、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聚焦“稳增长、抓收支、促改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稳中有进,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力以赴,狠抓收支预算执行
全县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全面强化收入组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增加可用财力;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向存量和结构要效益,努力为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打造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高质量组织收入预算。完善收入管控机制,加强税收研判、收入组织,切实做到抓住存量税源、管住重点税源、掌握变量税源、挖掘增量税源,全年税收收入103587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86.2%,较上年提高6.3个百分点,高出市级6.1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大步提升。
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加大与省、市、新区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发展靠项目、项目靠资金、资金靠争取”工作理念,全力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到位资金107330万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05.23%。密切跟进省、市对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重大改革调整,积极反映我县可用财力与支出不平衡的矛盾,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转移支付资金5626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4%。
持续提高预算执行效能。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按公开承诺限时拨付资金,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运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出效益。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部门内部预算统筹能力。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和清理盘活,盘活存量资金 万元。
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应对财力困难,加强预算约束和制度管控,强化源头治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继续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深化公务用车改革,严控“三公经费”,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年三公经费支出857.46万元,较上年减168.61万元,减少16.4%。
(二)注重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财政基本保障职 能,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全县民生支出189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支持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支持优先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全县教育支出67594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28.73%,同比增长8.9%。推进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三名”工程深入实施,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拨付2855.83万元保障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拨付资金2105.39万元用于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等,改善中小学教学条件,拨付1729.25万元保障1.48万名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拨付1946万元保障8000名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
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2万元,同比增长10.7%。加强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初步建立以社会保险费(税)为主体、以财政补助和其他多渠道为辅助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0803万元,领取人数4950人。全县共17.2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2万人,缴纳保险费1643.07万元。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4599.76万元,领取人数4.09万人。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拨付就业专项资金400万元,保证了各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的及时发放。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40万元,同比增长96.7%。继续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全面参保计划,实施医保提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开展健康扶贫。投入1603万元提高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投入7198万元支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全县共有26.4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医疗保险基金647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746万元。
支持科技和文体事业发展。全县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39万元。支持重点文物保护、文化传承,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消费。投入1684万元用于保障基层公共服务文化建设,争取上级扶持资金640万元保障了文化旅游嘉年华等活动的开展。
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全县城乡社区支出10555万元。支持城市照明、排水、景观、绿化、环卫等城乡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整合资金5852.2万元完成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66个,整合资金1600万元督促“四位一体”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加快建设,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成功申报为全省三个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之一,到位补助3000万元。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83.3万元惠及农户4万余户。投资733.52万元实施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0.63万亩。争取资金180万元支持3个省级重点村建设。
支持平安和谐嵩明建设。全县公共安全支出15326万元, 增长15.3%。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支持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支持“七五”普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投入2600万元,保障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等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保护人民生命财政安全。安排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35万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宗教和谐,有力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克难奋进,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债务风险防范攻坚战。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前置审核制度,强化风险源头控制,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守不发生债务到期风险底线。制定三年攻坚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签定责任书,坚持结果导向,落实清单管理,层层推进落实,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县累计化解政府债务23656.58万元。
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争取,精准投入,聚焦脱贫核心指标,加快资金拨付,严控结余结转。筹措脱贫攻坚资金8492万元,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财政专项扶贫、产业扶贫、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项目的顺利推进。筹措资金2715.3万元,确保全县1293户4类户危房改造补助到位。加强乡级报账制管理指导及上级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加强脱贫攻坚资金监管,全年扶贫资金结余结转为零,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验收,实现提前脱贫出列。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取和统筹污染治理、垃圾处理、节能环保相关项目支出1421万元,并积极采取PPP模式等方式,多元投入,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纳入PPP项目推进,通过省财政厅审核。拨付资金1257.66万元确保2018年淘汰黄标车1484辆,完成率100%。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河道治理。同时,加强生态保护,推进“森林嵩明”建设,支持净土保卫战等其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立足发展,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激发企业生产活力。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营改增”、取消和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等政策,认真落实国家降低企业成本和减税降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0136万元,其中:减免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8206万元,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发挥资金撬动作用,助推企业发展壮大。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联系服务企业各项工作,大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为全县企业争取上级财政产业扶持、技术改造等补助资金19637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落实金融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争取涉农贷款奖励资金,激发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规模、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的积极性。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新增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265笔2594万元,拨付贴息资金385.2万元。加强小贷公司监管,促进小贷公司健康发展,缓解了我县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小贷公司全年累计发放贷款余额16.11亿元。
(五)深化改革,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
以改革理念提升财政管理,以改革创新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在创新举措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预算编制质量持续提高。以预算编制服务预算执行,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着力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基础信息管理,严把预算编制审核关,完善部门预算审核工作机制,助力预算编制质量达到新高度,加快推动建立现代部门预算管理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全面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6个重点项目支出和5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2.3亿元,较上年增长255.82%。对49个预算单位(部门)进行绩效跟踪监控,监控资金9.28万元。首次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价4个项目2906万元,核减1705万元,核减比例58.68%。审核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1个,涉及39个预算单位,审核金额21249.82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加强。开展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国资监管决策体制,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资本效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促进我县国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国库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三个全覆盖,规范完整高效透明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初步形成,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全过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初步建立,库款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更加精细科学。全年国库集中支付247317万元,预算监控资金4860万元,占预警监控支付总额的100%。
财政运行透明度显著提升。预算执行全过程使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一步提高预算可读性。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明确时限,统一格式,细化内容,规范渠道,集中会审,按时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及时性均较上年显著提高。
(六)强化监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加强财政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脱贫攻坚资金、收入真实性、会计监督检查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20余次,重点对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全县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进行严格检查,督促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出应有效益。开展楼宇铺面非法集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挤压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空间。统筹推进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依法采购的工作氛围和规范管理的工作局面。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增加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效果明显。全年政府采购960.0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673.41万元、工程采购4.1万元、服务采购262.5万元,比采购预算1037.53万元节约77.52万元,节约率7.47%。
督促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扎实开展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基层会计管理基础全面强化。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清理往来事项,全面清查资产负债,确保账实相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试点,督促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水平。
自觉接受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建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正式运行,为人大依法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有力抓手。全年受理并办结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和政协提案3件。办理过程中,县财政部门始终坚持责任到位、质量到位、沟通到位,实现答复率、面商率、满意率3个“100%”, 并以办理建议为契机,扎实改进财政管理和服务。
各位代表!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2018年财政工作取 得的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艰辛付出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不容忽视:当前我县产业实力不强,结构不优,税源结构单一,同时,受大幅度减税降费等宏观政策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刚性需求较大,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任务艰巨,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困难,补产业发展短板 需求紧迫;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仍需压实,一些部门预算编报不实,年初预算到位率不高。项目组织方式不够科学,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效率有待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仍需强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把脉,找准症结,综合施策,在今后的工作中逐项加以改进解决。
三、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更是嵩明乘势而上、争先进位的突破之年。今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嵩明实施,按照“五个坚持”“六个稳定”要求,保持发展定力,激发拼搏干劲,全力推动宜居宜业新铺城形象品质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今年预算编制原则是:坚持依法编制、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绩效引导、零基预算的原则。部门预算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重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债务化解及脱贫攻坚;分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2019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比2018年120152万元增长8%为129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949万元、支出安排27275万元。
(二)可用财力测算及支出安排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8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0657万元、盘活存量2200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扣除上解支出14837万元后,可用财力为172820万元。根据必保支出需要,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282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152920万元增19900万元,增1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万元,扣除上解支出512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可安排94876万元。
按照“人员支出按实际、公用支出按标准、项目支出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构成是:
1. 人员及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133310万元(含预留增人增资和目标绩效考核奖10500万元),占总支出的77.1%,比上年年初预算124620万元增8690万元,增长7%。
2. 项目支出39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9%,比上年年初预算28300万元增11210万元,增长39.6%。
(三)重点支出预算和政策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绩效导向,涵养培育财源,依法组织收入,加大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民生承诺事项,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社保、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基本民生支出11672万元。突出稳就业,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支持就业创业,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继续推进全面参保计划,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优先发展公平优质教育,继续推进教育质量跨越提升计划,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提高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8464万元用于化解政府性债务,较上年增加4978万元。安排450万元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及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巩固脱贫成效,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积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机制,继续实施水污染治理,实施天然林管护项目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415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大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食品牌”打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支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确保城乡功能品质提升。安排城乡社区建设支出11176万元,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提升街道、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加快建设 “海绵城市”,发展公共交通,支持绿色出行,构建天蓝地绿水清的人居环境。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2575万元,确保城乡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城乡面貌持续改善。
四、 2019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9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抓牢财政收入壮实力,抓好财政支出显魅力,抓实财政改革增活力,抓紧财政管理添动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好财政保障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增收节支为重点,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支持企业发展, 培育涵养财源,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加强收入组织调研督导,切实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奋力完成人代会确定的财税收入增长目标和总体收入预算。积极争取上级体制政策、转移支付、债券等方面的支持,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缩行政成本,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土地收入组织,做大土地出让收入,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来源。
(二)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提升财政综合能力。将深化财税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政府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三)以服务发展为根本,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绩效管理为引领,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夯实国库管理、支付体系、财政信息化建设、内控制度等预算执行管理基础,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基础管理,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行政行为成本与产出效益核算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以严控风险为主线,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强化债务预算管理,积极组织申报和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采取有力措施管控风险,优化存量债务结构,遏制债务增量,支持投融资公司加快转型,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五)以落实责任为支撑,持续强化法治监督。持之以恒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继续完善预算编审报告工作机制,改进和加强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财政运行的透明度。更好接受人大法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使财政监督的职能由检查监督型向管理监督型转变。建立规范、有效的财政监督方式,推进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转变,财政监督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面临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奋勇争先,开拓进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服务跨越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打造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贡献力量!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全市统一政策和收支管理。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7.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政府债务。
8.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政府债务。
9.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
10.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11.均衡性转移支付:是当同一级政府存在少量或没有财政赤字的情况下,上级政府把从富裕地区集中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贫困地区的补助。其主要目的是消除各地方政府间存在的税收能力与其基本需求开支的横向不均衡,力求保证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
12.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13.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主要从政府会计主体、会计目标、核算体系、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不同角度,明确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基本原则和方法;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目前出台的具体准则有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会计调整、负债等8项。
1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信息,内容包括财务报表,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
15.政府综合资产报告: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企业国有权益和政府经管资产(由部门、单位和机构经手管理的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资产,包括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资产、受托代理资产、政府投资基金等)进行报表编制、情况分析,建立全口径报表的制度。
附表目录
表一:嵩明县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23)
表二:嵩明县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24)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00010111
嵩明县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 | |||||||||
表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7年完成数 | 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 2019年预算数 | ||||||
年初预算数 | 实际执行数 | 与上年相比 | 比上年完成数 | ||||||
预算科目 | 完成数 | 占预算% | 增减数 | 增减% | 预算数 | 增减数 | 增减% | ||
总收入 | 275710 | 326379 | 361705 | 111 | 85995 | 31 | 348526 | -13179 | -4 |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71536 | 214055 | 198026 | 93 | 26490 | 15 | 212553 | 14527 | 7 |
(一)上划中央收入 | 51777 | 76285 | 61590 | 81 | 9813 | 19 | 66938 | 5348 | 9 |
1. 增值税50% | 29914 | 44125 | 36316 | 82 | 6402 | 21 | 40000 | 3684 | 10 |
2. 消费税 | 7221 | 7300 | 7274 | 100 | 53 | 1 | 7400 | 126 | 2 |
3. 企业所得税60% | 9178 | 15110 | 11537 | 76 | 2359 | 26 | 12563 | 1026 | 9 |
4. 个人所得税60% | 5464 | 9750 | 6463 | 66 | 999 | 18 | 6975 | 512 | 8 |
(二)上划省级收入 | 353 | 353 | -353 | -100 | |||||
(三)上划滇中新区收入 | 11746 | 18770 | 15931 | 85 | 4185 | 36 | 15815 | -116 | -1 |
(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08013 | 119000 | 120152 | 101 | 12139 | 11 | 129800 | 9648 | 8 |
1. 税收收入 | 86271 | 98390 | 103587 | 105 | 17316 | 20 | 113800 | 10213 | 10 |
(1)增值税40% | 23557 | 35300 | 28687 | 81 | 5130 | 22 | 32000 | 3313 | 12 |
其中:改征增值税 | 10562 | 12670 | 12894 | 102 | 2332 | 22 | 14000 | 1106 | 9 |
(2)营业税 | -1 | 83 | 84 | -83 | -100 | ||||
(3)企业所得税16% | 2447 | 4030 | 3077 | 76 | 630 | 26 | 3350 | 273 | 9 |
(4)个人所得税16% | 1457 | 2600 | 1723 | 66 | 266 | 18 | 1860 | 137 | 8 |
(5)资源税 | 157 | 175 | 127 | 73 | -30 | -19 | 140 | 13 | 10 |
(6)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96 | 3630 | 4112 | 113 | 816 | 25 | 4550 | 438 | 11 |
(7)房产税 | 4647 | 5310 | 4377 | 82 | -270 | -6 | 4750 | 373 | 9 |
(8)印花税 | 1175 | 1290 | 1233 | 96 | 58 | 5 | 1330 | 97 | 8 |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12395 | 10295 | 10235 | 99 | -2160 | -17 | 11600 | 1365 | 13 |
(10)土地增值税 | 6746 | 7420 | 16916 | 228 | 10170 | 151 | 18300 | 1384 | 8 |
(11)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 7165 | 7880 | 11238 | 143 | 4073 | 57 | 12200 | 962 | 9 |
(12)耕地占用税 | 15810 | 13030 | 10551 | 81 | -5259 | -33 | 11570 | 1019 | 10 |
(13)契税 | 4844 | 4850 | 8845 | 182 | 4001 | 83 | 9600 | 755 | 9 |
(14)烟叶税 | 2576 | 2580 | 2342 | 91 | -234 | -9 | 2350 | 8 | 0 |
(15)环境保护税 | 41 | 200 | 159 | 388 | |||||
2. 非税收入 | 21742 | 20610 | 16565 | 80 | -5177 | -24 | 16000 | -565 | -3 |
(1)专项收入 | 5343 | 4530 | 5528 | 122 | 185 | 3 | 6000 | 472 | 9 |
其中: 教育费附加收入 | 1970 | 2170 | 2459 | 113 | 489 | 25 | 2730 | 271 | 11 |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 | 1313 | 1440 | 1639 | 114 | 326 | 25 | 1820 | 181 | 11 |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 66 | 70 | 91 | 130 | 25 | 38 | 100 | 9 | 10 |
残疾人保障金收入 | 678 | 850 | 701 | 82 | 23 | 3 | 700 | -1 | 0 |
其他专项收入 | 1316 | 646 | -670 | -51 | 650 | 4 | 1 | ||
(2)行政性收费收入 | 8553 | 9500 | 4517 | 48 | -4036 | -47 | 3500 | -1017 | -23 |
(3)罚没收入 | 5007 | 5500 | 3293 | 60 | -1714 | -34 | 5100 | 1807 | 55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100 | 400 | 400 | 0 | 0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312 | 1080 | 1914 | 177 | 602 | 46 | 1000 | -914 | -48 |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903 | -903 | -100 | ||||||
(7)其他收入 | 427 | 2 | -425 | -100 | -2 | -1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54096 | 80000 | 123898 | 155 | 69802 | 129 | 100000 | -23898 | -19 |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53902 | 80000 | 123758 | 155 | 69856 | 130 | 100000 | -23758 | -19 |
2. 彩票公益金收入 | 146 | 140 | -6 | -140 | -100 | ||||
3. 其他收入 | 48 | -48 | -100 | 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24 | 24 | 100 | 24 | 24 | 0 | |||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 50078 | 32300 | 39757 | 123 | -10321 | -21 | 35949 | -3808 | |
嵩明县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表 | ||||||||||
表二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8年总支出 | 2018年县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 2019年县本级支出预算 | |||||||
完成数 | 与上年相比 | 年初预算数 | 实际执行数 | 年初预算数 | 比上年预算数 | |||||
预算科目 | 增减数 | 增减% | 完成数 | 占年初预算%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数 | 增减% | |||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35306 | -20277 | -7.9 | 152920 | 155858 | 102 | -7.9 | 172820 | 19900 | 13.0 |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989 | 3452 | 14.7 | 18953 | 26046 | 137 | 18.9 | 22696 | 3743 | 19.7 |
203 国防支出 | 42 | -292 | -87.4 | -100.0 | ||||||
204 公共安全支出 | 15326 | 2028 | 15.3 | 12955 | 13745 | 106 | 17.3 | 14237 | 1282 | 9.9 |
205 教育支出 | 67594 | 5528 | 8.9 | 48680 | 58015 | 119 | 11.8 | 56507 | 7827 | 16.1 |
206 科学技术支出 | 17355 | -931 | -5.1 | 2208 | 451 | 20 | -10.2 | 2383 | 175 | 7.9 |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684 | -255 | -13.2 | 1185 | 1450 | 122 | 1.0 | 1412 | 227 | 19.2 |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802 | 2199 | 10.7 | 13729 | 14835 | 108 | -3.5 | 15733 | 2004 | 14.6 |
210 卫生健康支出 | 16540 | 8131 | 96.7 | 7618 | 7609 | 100 | 59.4 | 8341 | 723 | 9.5 |
211 节能环保支出 | 5307 | 1407 | 36.1 | 1733 | 3712 | 214 | 39.3 | 2379 | 646 | 37.3 |
212 城乡社区支出 | 10555 | -43643 | -81.0 | 6547 | 7630 | 117 | -75.9 | 12959 | 6412 | 97.9 |
213 农林水支出 | 22832 | -4270 | -15.8 | 10260 | 12373 | 121 | -30.1 | 12575 | 2315 | 22.6 |
214 交通运输支出 | 2388 | 326 | 15.8 | 640 | 837 | 131 | 15.0 | 705 | 65 | 10.2 |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3586 | 218 | 5.9 | 744 | 298 | -70 | -40.4 | 500 | -244 | -32.8 |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48 | -404 | -38.4 | 166 | 206 | 124 | -40.8 | 186 | 20 | 12.0 |
217金融支出 | 2 | 0 | 0.0 | 0 | 0 | |||||
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261 | 272 | 27.5 | 890 | 1056 | 119 | 19.1 | 933 | 43 | 4.8 |
221住房保障支出 | 20335 | 6142 | 43.3 | 7582 | 7595 | 100 | 22.1 | 8290 | 708 | 9.3 |
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60 | -144 | -70.6 | 0 | 0 | 0 | ||||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 | 754 | 754 | |||||||
227预备费 | 0 | 1530 | 0 | 1730 | 200 | 13.1 | ||||
229 其他支出 | -41 | -100.0 | 17500 | 0 | -100.0 | 10500 | -7000 | -40.0 | ||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130436 | 76247 | 140.7 | 68883 | 126532 | 184 | 151.6 | 94876 | 25993 | 37.7 |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3 | -411 | -43.5 | 0 | ||||||
212 城乡社区支出 | 128569 | 76788 | 148.3 | 68883 | 126339 | 183 | 152.6 | 94876 | 25993 | 37.7 |
213 农林水支出 | 436 | 118 | 37.1 | -100.0 | 0 | |||||
229 其他支出 | 898 | -248 | -21.6 | 193 | -17.5 | 0 | ||||
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17 | 17 | 24 | 17 | 71 | 24 | 0 | 0.0 | ||
四、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 31078 | 27610 | 0 | 27275 | -335 | -1.2 | ||||
第一部分:嵩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嵩明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
第三部分:嵩明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表
2019扶贫资金公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