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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2-12754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2-24 11:35
名 称: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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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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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报告

按照嵩财绩[2018]51号《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们对2017年本部门预算、决算管理的全部资金认真的进行了梳理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2、拟订全县重要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产业合理布局的政策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中重大问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

3、按照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综合平衡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申报国家、省拨款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指导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投资建设项目;协同有关部门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对我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和稽查。

4、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申报工作。

5、贯彻国家、省、市能源和交通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统筹全县资源综合利用,组织能源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协调实施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6、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规范全县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负责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接待、处理有关违反价格政策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各种形式的举报,并立案查处,回复举报者;负责价格认证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研究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8、嵩明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重规划,协调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强分析,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3、促投资,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

4、抓项目,带动经济持续增长发展。

5、稳物价,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6、强管理,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7、保民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8、勤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参考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并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预算申报表。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我局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内设机构为二室六科:党政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投资管理科、工业能源交通和环境资源科、能源科、价格管理科、粮食管理科。原嵩明县粮食局机关在职14人、离退休18人,从2016年1月正式划入我局。现核定编制为34名,其中:行政编制为17名,工勤人员3名,事业编制14名。2017年底,实有在职干部职工40人,其中:行政27人,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总收入60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4.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4.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4.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4.38万元(本级财力604.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520.04万元相比减少84.34万元,减少13.9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773.12万元,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53.08万元,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单位代发部份较少,单位部份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又比上年多)多方因素影响所至,2016年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94万元,占总支出的80.4%,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1401行政运行支出485.94万元,占总支出的80.4%;208050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06万元,占总支出的12.09%;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5.38万元,占总支出的7.51%。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4.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16.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4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与上年520.04万元相比减少84.34万元,减少13.9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773.12万元,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53.08万元,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单位代发部份较少,单位部份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又比上年多)多方因素影响所至,2016年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500万元是属帮县财政行财政科代编支出的资金,不是我部门的支出。原因是2015年年终县财政追加我单位的2016年“十三五”项目前期经费,款一直没有拨入我单位,到2016年年终行财科调减了该项目资金500万元但末通知我单位,我单位财会挂账到2017年查核已后才下的账,为了和上年报表衔接只能列为本年支出。

2018年5月17日

发改局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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